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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六圍堵沙宣道案裁決即時更新

10 : 48 圍堵沙宣道案中,馮敬恩同學之「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

 

10:55 一二六圍堵沙宣案正進行裁決,馮敬恩同學第二項控罪「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註:此為「刑事恐嚇」罪之交替控罪) 罪名成立。

 

11:33 裁判官就一二六圍堵沙宣案作出裁決,李峰琦同學「抗拒/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名成立。

 

11 : 37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午 2 時 30 分繼續審理,馮敬恩及李峰琦同學現時被裁判官撤銷擔保,還押羈留室。

 

15:10 由於裁判官向辯方要求索取關於馮敬恩同學現時身體狀況的醫療報告,並等候李峰琦同學之背景報告及二人之社會服務令報告,法庭宣布將案件延至 9 月 21 日上午 10 時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另外,法庭准許馮以 10000 元擔保,李則以 500 元擔保,二人期間均不得離開香港;惟馮已被台灣大學研究所取錄,須親身前往大學註冊,故法庭批准他於 9 月 4 日 至 10 日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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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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