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2015 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及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將於明天( 7 月 20 日)早上 10 時於西九龍裁判法院 8 樓第 18 庭接受裁決。
馮同學被控「刑事恐嚇」、「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等四條罪名,而法庭早前已裁定馮就兩條罪名「企圖強行進入」及「刑事損壞」成立;李同學因涉嫌阻止校委紀文鳳乘救護車離開,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
去年 1 月 26 日,港大校委會在沙宣道賽馬會跨學科大樓召開會議。由於會上拒絕即時成立檢討港大管治架構專責小組,引起在場外集會的 200 多名學生強烈不滿,繼而圍堵會場多個出口,阻止校委離開並要求對話。時至去年 7 月,馮敬恩遭刑事毀壞、刑事恐嚇及強行進入等罪名控告,李峰琦亦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已於 2017 年 1 月 25 日完成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原定於 3 月 29 日進行之裁決則因法官問題延至明日。另外,港大學生會亦於其 Facebook 專頁呼籲同學明天到場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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