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第五次常務會議現於昨晚( 7 月 12 日 )在評議會會議廳召開。會上討論香港大學學生會文學院學生會藝術學會(下稱藝術學會)涉違反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附例(The By-Laws)(下稱附例)一事,並接納二零一六年度評議會財務委員會、學生會會長孫曉嵐、普選評議員蘇穎宜及李熙信之全年工作報告。
藝術學會涉違反附例第 6 部分第 2 條,關於屬會組成的要求( ‘At least half of the executive Committee members of the Academic Society shall have the full membership of the respective Faculty Society.’)。香港大學學生會文學院學生會外務副主席李冠諮表示香港大學學生會文學院學生會文學院學生評議會(下稱文學院學生評議會)知悉此情況後,因考慮到以往沒有在院會評議會處理違反附例個案的先例,故認為交由學生會評議會討論較合理。藝術學會主席韋寧寧亦有到場解釋情況。韋表示學會幹事原本共 7 人,當中 3 名為文學院學生,其中一名已辭任職務,因此現在只有 2 名幹事擁有文學院學生會會籍。她續指幹事皆不知道附例中列明了對學術屬會組成的要求,前任幹事在會員大會上亦無察覺此事。
討論圍繞數個重點,如學生會評議會介入處理會否影響學會的獨立自主、院會學生會評議會是否有權限處理屬會違反附例、違例的處罰方式等。經過約一個半小時的商議後,李冠諮表示考慮中層架構對事件了解較為深入,同意毋須學生會評議會提供任何指引或方向,可先將個案交回文學院學生評議會自行處理。
另外,去屆評議會財務委員會、學生會會長孫曉嵐、普選評議員蘇穎宜及李熙信向評議會提交全年工作報告,並獲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