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下稱評議會)於今日( 6 月 28 日)晚上 7 時召開第三次緊急會議。
會上通過二零一七年度的迎新守則及迎新事務仲裁機制;接納去年度評議會常設委員會,包括時事委員會、大學事務委員會、修憲委員會及評議會事務委員會之全年工作報告;接納去年度評議會全民投票一至三號議案及本年度學生會和院務委員會本科生代表補選之報告。
本年度迎新守則及迎新事務仲裁機制大致與往年相近,修改部分日子及在部分地方加上「校園傳媒」及「普選評議員」字眼以茲辨別。去年度兩名時事委員會委員鄺頌晴及卓琦芳因連續三次未能出席時委會會議,另有修憲委員會委員陳嘉龍同樣因連續三次未能出席該會會議及出席率不足五成,而均遭評議會提出並通過對三人之遺憾議案。
去年評議會事務委員會主席黃浩揚提及去屆香港大學學生會國事學會曾發表一篇文章與當時時委會之聲明出現矛盾之處 [1]。黃表示,由於國事學會稱該文章由當時其中兩位幹事撰寫,故未能構成一篇「聲明」而委員會亦難以檢閱。另外,他續指,未來在有機會干預屬會自由時,評議會可討論如何處理由屬會發表而與評議會立場有異之聲明。
註:
[1]:國事學會當時發表之「國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