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下稱校委會)今日( 6 月 27 日)召開會議,會上討論並公布檢討大學管治專責小組(下稱專責小組)報告 [1] 和工作小組的報告 [2]。校委會大致同意工作小組的建議。就特首校監必然制的存廢問題,工作小組不建議任何要求校監下放權力的舉措。校委會認為修例過程漫長而且具有不確定性,現時不宜作出任何修改法例的建議。
報告同時建議成立顧問委員會,向特首推薦校委會主席人選,由提名委員會提供校委及頒授名譽學位人選、能力清單及解釋大學最新發展,惟校監仍擁有最終決定權。
專責小組建議當有大學紀律守則沒有規定,但牽涉刑事罪行的事件發生,大學應尋求警方協助。但專責小組同時指出,有關紀律守則的修訂應在得到學生代表支持的情況下方可進行。工作小組接受此建議但表示或會有修改,工作小組同意在相關情況出現時求警協助。惟工作小組不同意紀律守則的修訂應在得到學生代表支持的情況下方可進行,只表示修訂過程應有學生的參與。
專責小組亦建議校委會應增加透明度,除校委會的內部委員會所討論的機密內容外,校委會應公開會議的議程記錄。工作小組認為,若校委會落實建議,部分校委會成員變相無法知悉內部委員會的機密資料,工作小組認為此做法會令委員無法憑所有已知的事情來作出決定,故拒絕該建議。
學生會會長黃政鍀批評相關程序小修小補,呼籲港大師生拒絕「袋住先」。他認為校委會的決定保守,只為迎合政府思考,並未有從大學的利益出發。黃強調今次報告建議並非改革,亦相信大學管治改革的運動將會繼續下去。
專責小組在今年 2 月向校委會提交報告 [3],報告建議包括廢除行政長官校監必然制,校委會隨後成立 6 人工作小組審議報告。
註:
[1]:檢討大學管治專責小組報告(包括「補充資料」)
http://www.gs.hku.hk/Grant_Report_and_Addendum.pdf
[2]:工作小組報告
http://www.gs.hku.hk/Report_of_Working_Party.pdf
[3]:傳大學管治專責小組 建議廢除行政長官必然校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