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學苑即時】一二六圍堵沙宣道案判刑即時更新

2017 年 9 月 21 日

10:25 港大圍堵沙宣道案,代表馮敬恩及李峰琦同學之大律師李柱銘表示,早前上訴庭就黃之鋒及東北案所作出之量刑指引不應具追溯力,只應適用於在指引頒布後所發生之案件,故不認同該指引能在本案應用。法庭決定休庭 30 分鐘,讓雙方討論。

 

16:25 圍堵沙宣案判刑,馮敬恩及李峰琦同學分別被判以 240 及 200 小時的社會服務令。

 

(有線電視片段)

下一則
上一則
2017 年 9 月 21 日

關於作者

學苑編輯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