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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選快訊】學生會周年大選接獲投訴 選委會被指無理取消提名資格

2018 年 1 月 7 日

【學苑專訊】2018 年度學生會周年大選提名期日前已經結束,幹事會 14 席無人出選,引起學生以至社會熱話。選舉委員會今日( 1 月 7 日)接獲一名文學士及教育學士(語文教育) – 中文教育基本會員二年級生華素琳的投訴,指其提名在沒有法理依據(legal basis)下被裁定無效。華同學質疑港大學生會以政治理由剝奪其參選權利,對選委會的決定感到遺憾(regretful),又要求評議會應回復她們的參選資格。選委會主席馮紀立對事件暫未有回應。

華同學表示其團隊於提名期截止前,即前日( 5 日)中午十二時已抵達學生會辦公室,並交齊所有相關文件,當時負責接收文件的學生會職員並無告知她的提名資料有誤,又向她發出「提名表格收件確認書」。華同學稱當時職員曾確認其提名有效,直至選委會於翌日致函才得悉其提名被裁定無效。她又指學生會職員接納其提名表格和學生證副本,並發出收件通知書,根據契約法(contract law)的基本常識,應被視為承認其參選權。

選委會指華同學團隊的提名有三大失誤,包括接獲提名時已超出截止時間、沒有使用正楷(BLOCK LETTERS)填寫資料及學科資料出錯。華批評職員檢查文件速度緩慢,使整個過程未能在中午十二時(即法定截止時間)前完成。她又指選委會誤解選舉守則(Election regulation),接獲提名時間應為參選人實際遞交提名時間,不應包括職員處理及審視文件的時間。

BLOCK LETTERS 意思起爭議 華:不等於大楷(Capital letters)

選委會另指有提名表格的參選職位(Post to Elect)一欄上未有使用正楷填寫,不符合「Please use BLOCK LETTERS in completing this form except for e-mail address and curriculum abbreviation」的要求。華引述維基百科指,BLOCK LETTERS 僅指正楷文字,不等於大楷(Capital letters),而學生會的文件亦沒有用大楷填寫各幹事的職位名稱。她又指其提名表格清楚寫上參選職位和明確顯示她們的參選意向(intention),選委會不應因細微錯誤而取消其資格。

此外,華同學和其他參選人亦寫錯就讀學院和學科的資料,使其提名被裁定無效。選委會主席馮紀立在信中表示,選委會眾成員均認為香港大學沒有一個學院名為「BA&BEd」和「Faculty of BA&BEd」,故決定其提名無效。她則未有正面回應以上錯誤,只稱其參選資格被如此孩子氣(childishness)的理由褫奪,對此感到沮喪。

就提名表格資訊有誤應否取消資格的爭議,去屆評議會亦有所討論 [1]。時任內務副會長劉智恆曾指完成填表所需能力不高,無法判斷其參選意向。前會長馮敬恩亦表示表格上資料應全部正確才獲受理,否則只是變相鼓勵同學謊報資訊。大多數評議員在意向表達(preference showing)投票中,均贊成有關做法。

 

註:

[1]:評議員討論周年大選投訴 總結提名表格資訊全對才應獲受理

https://www.undergrad.hk/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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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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