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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衝突】梁天琦承認一項襲警罪須即時還押

2018 年 1 月 22 日

【學苑專訊】旺角衝突案第二日聆訊,首被告梁天琦承認一項襲警罪,但否認一項煽惑暴動罪和兩項暴動罪,第五被告黃家駒則承認一項暴動罪。法官認為案情嚴重,故決定撤銷保釋,二人須即時還押。其餘四名被告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則否認所有罪名。

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被控四項罪名,包括一項煽惑暴動罪、一項襲警罪及兩項暴動罪。案情透露,前年( 2016 年) 2 月 9 日凌晨,大約數十人在旺角砵蘭街及亞皆老街一帶集結,以垃圾桶、卡板、雪糕桶等物品設置路障阻礙交通,當中有人穿上「本土民主前線」的藍色上衣。期間有人衝出馬路,向警員推進及投擲玻璃樽和垃圾桶等雜物,警方嘗試驅趕集結人士不果。梁天琦被指曾用白色膠桶、用木卡板襲擊一名警員文錦璣,並用腳踢對方。警方從互聯網取得當晚多家傳媒的新聞片段,其中有七張截圖顯示到相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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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ndergrad.hk/15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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