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前年發生的旺角魚蛋革命,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 5 人被控煽惑暴動、參與暴動與非法集結等罪名。案件經 52 天審訊後,陪審團昨天退庭商議逾 8 小時後仍未達成共識,其後陪審團於今早(18日)9 時再繼續商議,並作出裁決。裁決結果如下:
梁天琦:
煽惑暴動脫罪(不成立)
一項暴動罪(沒有有效裁決)
一項暴動罪(成立)
一項襲警罪(已認罪)
李諾文:
一項暴動罪(沒有有效裁決)
盧建民:
一項暴動罪(成立)
林傲軒:
一項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一項暴動罪(沒有有效裁決)
林倫慶:
3項暴動罪(皆不成立)
陪審團昨問「意圖」二字有否任何法律意義
陪審團昨日(17日)曾要求法庭解釋控罪元素中「意圖」的定義,法官彭寶琴表示「意圖」再法律上並沒有特定意義,只是日常用於。彭官其後亦提醒陪審團,所指被告的「意圖」並不一定經過周詳計畫而形成,其意圖能在一剎那之間或因情緒影響下形成,她再指出陪審團必須考慮被告曾作出或不曾作出的行為,以及被告作為與不作為之影響,並需考慮被告曾說與不曾說的說話,以協助陪審團理解被告的「意圖」是什麼。
庭內偷拍事件今再發生
另外,彭官於今日下午約 4 時半開庭時,司法機構投訴部收到一封附有本案其中四名陪審員的照片,並寫著「還有很多……」的字句。由於有人在公眾席上無視法例規定做出違法行為,令審訊完整性受損,彭官因此下令公眾人士不得再進庭旁聽,以確保司法公正。控辯雙方亦同意做法,並即時執行。
控方律師詢問法官曾詢問是否需要限制傳媒報導此事,惟其指因陪審團現在已不能從任何渠道得悉事態發展,故不反對傳媒報道。
類似偷拍事件並非首次發生,早於今年 2 月初續審此案時,一名自稱「內地遊客」的男士亦曾偷拍陪審員,並把相關照片上載至微信,惟執達吏只籲該名男士刪掉照片便讓他離開。
另外彭官表示將於下週一(21日)處理求情事宜,而由於陪審團對於梁天琦、李諾文及林傲軒被指 2016 年 2 月 8 日至 9 日於砵蘭街的參與暴動罪,無法達至大比數裁決,因此將排期至下月 11 日提訊,並處理是否重審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