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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會第四次常務會議

2018 年 6 月 29 日

【學苑專訊】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第四次常務會議於今日( 6 月 28 日)下午7時半假評議會會議廳召開。

會議首先接納去年度評議會常設委員會、去屆普選評議員(包括普評二、四、六)、去屆幹事之年度報告及廣東話版學生會會歌工作小組之報告。去屆評議會主席陳浩文於會上提交評議會事務委員會(Council Business Committee, CBC)及修憲委員會(Constitution Review Committee, CRC)之年度報告。就去屆評議會事務委員會,陳表示其年席主要的工作有文件存檔( archive documentation)及電子化歷年的文件等。惟可能因評議員較忙碌,故只處理至 1980 年代中期便停止。他亦指,大部人都覺得評議會常設委員會的工作鎖碎,故其年度主要進行實質工作,如設計及構思迎新日小冊子等,盼來年的相關委員會可繼續發掘其它實質工作。另外,他亦盼評議會可繼續重視評議會文件,以便日後的參考及作為警惕。 而就修憲委員會方面,陳對其整體表現感到滿意,並感謝委員幫忙檢視文件。惟有些屬會不太清楚幹事準則,盼委員可向屬會解釋有關事項,令工作更有效率。

就廣東話版會歌工作小組方面,陳為其小組的發展分別提出兩項建議,分別為解散該小組並作出有關跟進工作或修改其職責範圍以保留其小組。評議會主席認為,應於下次會議檢視該小組作品才決定其去留。另外,其中的成員林澤江和李冠諮缺席了超過一半的會議。林澤江以參與「一地兩檢關注組」及「浸大語文中心」的會議及行動為由缺席會議;李冠諮則以文學院學生會幹事的職責(duties as exco of Arts Assoication)及家庭問題為由(family business) 缺席。

法律學會代表丁皓天同學表示,浸大及一地兩檢的一連串事件無法預料,故林澤江的解釋有說服力;惟李冠諮的解釋粗疏,應提供更多相關資料,如清楚列明缺席會議分別乃因哪件事項,但亦有評議會會員認為要具體解釋家庭原因未必有點不近人情,故應加以體諒。其後對林澤江遺憾動議議案的意願表態(Preference showing)中,以 0 票支持,27 票反對,議案未獲通過;對李冠諮的遺憾動議中,則以 20 票贊成, 7 票反對,遺憾動議議案獲得通過。

評議會其後處理並通過有關學生會幹事會財政預算、校園電視及學苑之年度財政預算。另外亦處理及通過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二零一八年度迎新守則及迎新事務仲裁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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