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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章續任校委會主席三年 學生會將商討跟進行動

2018 年 12 月 14 日

【學苑專訊】政府今日刊憲,表示根據《香港大學條例》再度委任李國章為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及校務委員,任期為三年,由2019年1月1日起生效,即續任至2022年。另外政府亦再度委任陳韻雲及施文信為校務委員。

時任特首梁振英於2015年12月30日委任李國章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任期自2016年1月1日起,為期3年。由於李被指在擔任校務委員期間有份干預及介入副校長遴選程序,對於李國章的續任,港大學生會曾就其續任安排表示反對。

是次再度委任李國章為港大校委會主席,學生會表示對是次的任命表示失望,並質疑特首及顧問委員會有否或多大程度考慮學生意見。至於學生一直並無代表參與校委會主席的任命過程,學生會表示遺憾,因此將會與大學事務委員會商討跟進行動。

李國章曾任教育統籌局局長、中大校長,因作風強硬有「沙皇」之稱。他多年來在教育界爭議不絕,包括1996年出任中文大學校長被批評作風強悍霸道;2007年的教育學院風波中,有教院高層爆出曾遭時任教統局局長的李威嚇;傘運學生罷課期間,李國章狂寸學生罷課不如退學。在李國章獲委任為港大校委會成員後,曾多次發言指責學生。在港大副校任命風波中,李是其中一個反對陳文敏出任副校的校委,其後校委會成員錄音外洩,李曾批評陳文敏無博士學位,又認為陳文敏當年出任法律學院院長只因是好人(nice guy)而非因學術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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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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