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即時】香港理工大學(理大)於早前(2019年1月24日)召開紀律聆訊會議,就去年有學生於理大校長辦公室與校方人員衝突一事聆訊。理大校方於今天(2019年3月1日)向涉事同學發信並公布初步結果如下:
前學生會幹事會會長 林穎恒 被勒令即時停學一年
校董會本科生學生代表 李傲然 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
前學生會幹事會外務副會長 鄭悅婷 被判社會服務令六十小時
碩士生 何俊謙 被勒令退學,並終生不獲理大錄取
校方:不會理會學生的原因和動機
前任學生會會長林穎恒對判決表示相當失望,指純粹想出一分力,然而校方顧忌言論自由,更以紅紙遮牆。他續指學生曾以舉辦街站、論壇和聯署等方式要求校方交代,校方卻無動於衷。
林指出校方以「誹謗、襲擊或毆打大學教職員(第1(a)條」以及「拒絕遵守由相關人士的指令並因而影響其教學、學習、研究或處理大學行政事宜(第1(a)條)」和「進行任何有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第1(h)條)」三點指控學生。
就恐嚇毆打教職員方面,林指其曾被推跌,質疑如何能夠再推跌其他人,另外他自問其言詞亦非侮辱教職員,僅僅想得到校方的交代。就不理會教職員指示方面,林質疑校方曾答應會派教職員和學生進行溝通,然而最後校方卻指示教職員離開。就有損大學校譽方面,林則指校方自身破壞大學的核心價值,學生僅希望證明大學尚有言論自由,認為損害大學校譽的並非學生而是校方。
林指出,於校內層面,校方的判決已為最終判決,認為結果反映校方未有處理問題、只有處理提出問題的學生,被勒令即時停學一年是極度嚴重的處分,擔心嚴苛的懲罰成為大專學界極壞的先例,影響同學有意成為學生會幹事的意欲,校方處事手法嚴厲程度令人驚訝。
校園內言論自由被侵蝕 後果嚴重
另外,被勒令退學的理大學生何俊謙則指其於幾小時之前方知道被校方勒令退學,他認為要據理力爭,即使再重來一次亦不會改變選擇。何續指校園內言論自由被侵蝕,後果將會十分嚴重。何指出連儂牆事件牽涉的只是最基本的言論自由,從來未曾想過大學亦會打壓言論自由。
不排除會提出司法覆核
學生校董李傲然對判決坦言感到意料之外,並認為相關處分未有清晰的量刑指引,未有明確交代紀律處分的量刑準則和嚴重程度的比例,情況令人擔憂。
林補充,現正研究下一步的行動,由於是次判決為最終決定,基於大專院校之決定與公眾利益息息相關,理大作為公營機構亦有責任向公眾交代和負責,因此未來的日子不排除會提出司法覆核,在法律層面挑戰校方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