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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學生會今舉行集會 要求撤銷裁決及改革聆訊制度

【學苑專訊】根據香港理工大學學生紀律委員會2019年3月1日宣佈之聆訊結果,前學生會幹事會外務副會長鄭悅婷及校董會本科生學生代表李傲然被判社會服務令,去屆理大學生會會長林穎恒則被罰即時停學一年,而碩士生何俊謙更被勒令退學,終生不再獲理大取錄。理大學生會認為是次判決不單剝奪涉事理大同學的權利,更嚴重損害學生言論及表達自由。

故此,理大學生會幹事會於今天(3月7日)晚上七時至八時半舉行集會,要求理大重新檢視判決理據及改革學生紀律聆訊制度,並撤回對同學的無理處分。而理大學生會內務副會長胡國泓則於集會開始前將請願信交予校方代表並表達訴求。

聆訊制度需改革 學生處罰應撤銷

集會上學生會代表、被罰學生、校內人士及學界代表先後發言。理大學生會外務秘書黃曉晴指理大的學生紀律委員會(Student Discipline Committee)於八間大學當中是唯一有無限期開除學籍為處罰以及無上訴機制之大學。而學生紀律委員會的組成中亦僅有五位教學人員及一位學生代表,且無法律顧問,此次判決不僅未有先例,學生更沒有正常途徑上訴,無疑為對學生的不公。故此,黃認為學生紀律委員會的聆訊制度有必要改革,而先前裁決亦理應撤回。

前學生會會長林穎恒則指停學一年猶同監禁一年,而「踢出校」更如同死刑。林指其雖可惜未能與同學畢業,但是並不後悔當時的決定。林指在白色恐怖之下,更不要擔心判決、畏懼學校及政府,因為面對高牆時必須堅持站於雞蛋一方,歷史會分辨誰是誰非。

理大物業管理處權大 學生會日後難借場

被勒令退學,並終生不獲理大錄取的碩士生何俊謙發言時,則指當日民主牆的內容溫和,並沒有提及香港獨立,僅紀念雨傘革命。何解釋當日的行為,乃因其認為校方行為過份,無法容忍而撕走紅紙,何重申其並無使用暴力。何亦指出,理大物業管理處 (Facilities Management Office) 權力過大,當時物業管理處不但阻止校方與學生交涉,其後更去信校方投訴涉事學生。由於物業管理處擁有批准使用場地的權力,何擔憂日後學生會將難以借用場地舉辦論壇及集會。

何續指,香港理工大學校董會成員劉炳章曾抹黑自己禁錮老師,衊稱何為黑社會,令身邊的人感到驚恐,更因此和家人決裂。而自己和身邊朋友亦受到很大的精神困擾。

時任校董會學生代表李傲然則認為校方的權力來自學生,他作為全校直選的學生代表只會對同學負責。李答應會盡自己所能守護大家,感謝大眾、大專學界及時任學生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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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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