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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會緊急委任黃程鋒為署理學生會會長暨學生福利秘書

【學苑專訊】二零一九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第二次緊急會議於3月30日下午2時召開。會上討論到委任二零一九年度署理學生會會長及學生福利秘書一事。最終黃程鋒同學獲委任為署理學生會會長暨學生福利秘書。

學生會收到私隱專署委員會信件 需學生會會長權力開信

於五日前(3月25日)召開的評議會第二次常務會議中,評議會曾就應否於黃缺席的情況下委任其而展開爭辯,基本會員李梓成曾要求評議員考慮於黃缺席的情況下委任其為署理學生會幹事的必要性。普選評議員李嘉翹亦同意沒有必要立即委任黃。大學堂宿生會代表陳浩明亦同意需要黃在場方可任命署理學生會會長及福利祕書的職務。他更續指署理福利祕書的事務關乎全體學生的福利,例如大學電腦優惠計劃等,故應先聆聽及諮詢黃同學的意見,才任命相關職位。

雖然於本次會議中黃依然缺席,然而學生會於本次會議召開前收到來自私隱專署委員會的機密信件(Confidential Letter),而開啟該封信件需要學生會的權力(Authority)。

建築學會代表何梓駿指出,由於現時有緊急事項需要署理學生會會長處理,故此是次會議和五日前(3月25日)召開的評議會第二次常務會議情況有別。馬禮遜堂宿生會代表馬浩天亦認同情況有別,需要緊急委任署理學生會會長。就此法律學會代表余澤霖指出,評議會需要平衡署理學生會會長的權力以及是次事項的緊急性。理學會代表鄺洛鋒則提出評議會可以委任署理學生會會長並限制其權力範圍僅為處理是次事件。

評議會最終決定於是次會議提出委任黃程鋒為二零一九年度署理學生會會長及學生福利秘書的議案。

黃致信評議會尋求獲委任為署理學生會會長及學生福利秘書

另外於本次會議召開前,黃致信評議會表示倘獲委任為署理學生會會長,其將於來年維持學生會基本運作,包括代表簽署學生會的文件、管理學生會銀行的户口和保持學生會辦公室的運作。黃亦指出來年署理學生會會長的權力將不包括於評議會內的投票權和代表香港大學學生會發言的權力,因此他表示來年若於某些議題上需要香港大學學生會發言人時,時事事務委會員(Current Affairs Committee)和大學事務委會員(University Affairs Committe)可以就每一個議題委任相應發言人。

就著學生福利秘書的職責,黃表示會維持學生會合作社(Union Co-operative Store)的營運和處理有關學生福利的事務。但由於本年度八月他本人不在香港,因此來年大學電腦優惠計劃(Notebook Ownership Programme)未能執行,而高桌晚宴和學生會「勁過」活動因不在福利秘書的職責之內,在來年亦未能執行。

最終議案以二十六票支持、兩票棄權、三票反對,獲得通過。黃程鋒同學獲委任為署理學生會會長及學生福利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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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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