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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譴責香港警察妨礙新聞自由—大專編委就警方驅趕記者採訪一事之聯合聲明》

2019 年 6 月 11 日


就警察於六月九日反送中惡法大遊行後驅逐及阻止記者採訪一事,我們現作出以下聲明:
《強烈譴責香港警察妨礙新聞自由—大專編委就警方驅趕記者採訪一事之聯合聲明》

六月十日凌晨,不少示威者於遊行結束後留守龍和道。警察於清場時多番阻撓在場記者採訪,並以武力驅趕,威脅其人身安全。更甚者,有目擊人士指部分警察在清場時辱罵、拉扯甚至襲擊記者,同時阻止他們拍攝現場情況,違背《警察通例》第三十九章「不應妨礙傳媒的攝錄工作」的行為守則。

加上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七條,所有香港居民均享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及出版自由,傳媒有權在不受政府干預下進行採訪及調查,向市民傳達即時資訊及報導事實的真相。警方在昨夜清場行動中不顧記者已出示記者證,表明身份以及所屬報社,仍使用盾牌推撞他們,並誣陷其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要求搜身,嚴重侮辱傳媒工作者及侵犯新聞自由。作為學生傳媒,我們強烈譴責警察打壓第四權,任何情況下警方都不應、亦無權褫奪記者採訪權。

我們對警方是次行為深表遺憾,香港警察作為人民公僕,理應守護香港市民、服務社群,而非淪為政權爪牙,為當權者效力。現促請警方在日後同類事件中配合在場記者的報導及採訪工作,並恪守他們的宣言,保障記者的人身安全,並尊重新聞自由以及維護市民的知情權。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發起單位:
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學生報編輯委員會

聯署單位: (排名不分先後)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嶺南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浸會大學學生會臨時編輯委員會
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
香港恒生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中大學生報出版委員會
香港教育大學學生會臨時編輯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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