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八間大學校董會包括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今日(20日)發出聯合公告指出,大學以教職員及學生福祉為重,會在能力範圍內為教職員和學生提供適切支援及建議,但每名員工和學生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大學提供的支援和建議都是出於關顧,並不代表大學支持任何持份者的個人政治立場。
公告重申:「大學有既定機制和程序處理違反法例或大學規則的人。涉及行為操守問題的教職員或學生,可預期被引用相關程序和機制對其作出跟進,懲處的方法包括:譴責、暫令停學/停工,甚至解除學籍/解僱。」
公告指出,大學絕不是尋求政治議題解決方案的戰場,不應捲入支持某一特定政治立場的漩渦,尊重大學財產是所有大學成員的基本責任,校園不容許暴力,無法容忍塗污等破壞財產的行為。公告亦稱,在任何情況下,每個學生均有責任跟進課程進度、達到學歷要求;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大學或可酌情處理,給予學生額外時間完成學歷要求,但學生不應視之為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