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2020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周年大選補選將於5月22日至5月26日期間在網上舉行,而中央諮詢大會亦會於明天一連兩日在下午1時至6時進行。本刊訪問了學生會幹事會候選內閣「賡曉閣」常務秘書麥嘉晉,了解其政綱及理念。
麥:候選常務秘書麥嘉晉
(以下內容為逐字稿)
問:請自我介紹。
麥:我是2020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中央幹事候選常務秘書經濟學學士及經濟金融學學士三年級生麥嘉晉。我的內閣名是賡曉閣,我這次參選中央幹事的原因是希望把不同同學的聲音帶進學生會,幫助學生會了解會員需求,亦把學生聲音帶進評議會。
在政綱方面,將會分成三個方面,分別為校務、內務及外務。
在校務方面,留意到本年兩個學期有停課情況,上學期由學期中停至完結,當中的安排為同學帶來不便,亦出現不同的意見及聲音,因此希望能就著情況向校方反映,讓同學能參與校方的決策,避免未來有同樣事情發生。
其次,我希望能把塑膠飲管重新帶回校園。現時學校很多地方都沒有提供塑膠飲管,不少餐廳都以紙飲管作替代。我發現很多同學都認為塑膠飲管的必要性大,我明白塑膠飲管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及破壞,但同時亦影響到同學的飲用過程,因此轉用紙飲管的影響都是比較大。我覺得校內已有許多不同的措施減少廢物製造及使用塑膠,在所有措施中,相較之下廢除使用塑膠飲管影響大且成效小,因此希望能取消這項政策令學校重新使用塑膠飲管。
其三,我會關注學校對教職員任命及罷免安排,希望校方能增加相關部份的透明度,因這影響教學質素,亦影響同學的學習過程。在行政級的職員方面,大至副校長的任命,我認為應給予學生有更大的參與空間,我希望能透過參選學生會向校方反映同學意見,爭取同學參與決策過程。
在內務方面,我希望能增加學生會運作透明度,因為許多同學對學生會的了解很淺,希望日後能一月一次匯報學生會的工作報告。
除了會員投票外,若我有幸當選,希望學生會可以增加渠道讓同學參與校務,如邀請同學幫忙籌備學生會活動、設立機制讓同學定時能參與學生會中央幹事職務等。
最後,希望令到更多宿舍同學參與學生會事務,因我留意到近年學生住宿人數下降,希望能幫助宿舍增加入住率。有些同學居住得比較遠,他們應盡用學校的資源及福利。我期望透過與舍堂學生會合作,增加入住率。
在外務方面,我希望能增加香港大學學生會在社會事務的參與程度。去年中央幹事出缺,轉由評議會委任署理職位,我認為這減少了學生會參與外界事務的機會。在以前社會運動中,香港大學學生會都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不論是動員學生,或是保護同學。但近年可能因為學生會出缺現象,令學生會在社會事務中參與程度下降,我希望能提升學生會在社會議題上的參與。
其次,我希望能增加社會對我們的認識,香港大學作為本地大學,社會上的人都覺得學生會代表了現今社會的大專生。透過增加社會事務參與,如公開發言,增加校內同學及社會對學生會的認識。
問:你提及到近年學生會因出缺情況令社會事務的參與程度比以往少,你認為本年度學生會有何不足?
麥:我覺得不是不足夠,是沒有以前多。首先(學生會)人數沒有以前多,現時只有署理學生會會長,署理學生福利秘書及署理行政秘書,學生會在內部運作上已要處理很多問題,基於他們並不是民選身份,因此有所限制,如(在評議會)沒有投票權。本年度學生會無論在資源及人手上都比往年少。學生會在收集及反映意見上算足夠,但主動參與(社會事務)就比算少。
問:你認為學生會應直接參與社會事務嗎?
麥:我覺得學生會比起現時應提高主動參與的程度。
問:有甚麼具體方法增加參與程度?
麥:我認為學生會在社會議題上可更主動發聲,如現時社會運動中,當政府所做的事影響到我們,學生會才發聲。但我覺得當注意到情況出現時,未必一定透過聲明,亦可以向同學介紹社會議題、鼓勵同學參與及了解社會議題。還可能透過建立一個收集資訊的平台,整理學生會現有的資訊,再轉告同學,提升同學參與度。
問:本年度學生會在社會運動中的定位較國際化,如組成國際事務代表團去不同國家作遊說工作,你贊同學生會此定位嗎?
麥:我覺得學生會去爭取國際支持是一個好的做法,因為除了要爭取本地人的支持外,在社會運動上,我覺得有其他國家的支援對爭取訴求有正面的幫助。我認為增加國際接觸的做法是一個好的定位。
問:就戴耀延教席問題,校方設立了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Committee of Enquiry into Possible Good Cause),你對事件有甚麼取態?
麥:我看不見任何影響戴教授教學的操行問題,他所做的事在法律上沒有一個結論,法律上的問題我且不作評論。但在教學上,他在學校受學生歡迎,同學在戴教援授身上能學到不同知識及道理,我認為戴教授始終是一個好的老師,我不同意要撤銷他的教席。在程序上,我不是很了解為甚麼校方要對戴教授作調查,任何的調查都應有其容許的透明度,我們應知道學校作了甚麼決定,學方亦要提供學生就事件表達看法的機會,戴教授亦要給予機會申辯及解釋,因此我認為校方應聽取不同持份者的意見後才作一個全面的判決。
問:在校政上你提及到關注停課問題,現時校方不斷延後復課,假若你是學生會幹事,你會給如何應對此問題?
麥:我認為停課的安排有點倉猝。其實我們對病毒的認知一早存在,早在十二月已經知道有新型病毒的出現,並不是開學後才知道病毒有擴散情況,所以我認為我學校在消息方面準備不足。但同時我認為不是所有責任都歸於學校,政府仍有責任去公布消息。政府整體對疫情反應緩慢,給學校及公眾的消息透明度不足,令大學未能在開學前及時作出決定。
我覺得學生是最大的受害者,學生在經歷上一次(十一月)停課後已出現許多問題,原本期望能有秩序地進行第二學期,卻因疫情的突如其來,令老師及學生都沒有作好防範,學校在事件上應該要了解到同學的難處。我認為校方要及早告知學生學校有停課的考慮,就能避免措手不及的情況。
其次,我認為停課對學生的負面影響很大,學生未能進行面對面教學,事實上是剝奪學生的權利。若我有幸當選,我會了解同學對兩次停課分別的意見,不論是對校方的意見或自身需要等。另一方面亦會要求學校增加透明度,如面對面授課或延長停課日期安排,讓學生知道決定過程,而不是單方面宣布停課安排。
問:你是以一人內閣身份參選,若你有幸當選,會如何解決人手不足的問題?
麥:與上年度參選一樣,若有幸當選,我希望能找到朋友幫助。很多同學都因害怕成為中央幹事後所要面對的責任和壓力,而減低了參選意欲。因此這次參選我都會組成自己的影子內閣,他們會幫助設計政綱、宣傳工作等,我認為當選後處理學生會的內務及會務問題不大。
在外務上,如大專學界之間的聯繫或國際遊說,就會透過評議會。評議會有自己的時事委員會及國際代表委員會,評議會都能發揮這樣的角色,所以未必所有事務都由中央幹事負責。當然如果有其他學生當選會更好,便可以一起合作。若果沒有其他人當選,內務我自己可以處理到,外務便希望能透過評議會解決。
問:請問你口中的暗莊有多少人?
麥:大概有五至六人。他們主要幫助我的選舉宣傳,若有幸當選,他們會處理學生會的內政及會務如決策、出聲明、意見收集和舉辧活動等,這些事情未必要由中央幹事負責,普通學生都能做到。
問:若你和對莊(嶸希)同時當選,你會如何合作和溝通?
麥:一開始參選時我曾嘗試與對莊接觸,惟對莊可能工作繁忙,我未能成功聯繫他們。若大家有幸同時當選,我將會提出合作。我會專注內務工作,而在處理對外議題上,他們都很有熱誠且有他們的意見,因此他們處理對外事務比較好。
問:對莊有數名成員退選,較多都是處理外務的成員,若大家同時當選,你會如何處理外務事務?
麥:對於有成員退選,我且不評價他們的莊內問題,任何人參選學生都是一個很大壓力的決定,因此我對參選的最終決定表示明白和了解。目前剩下的七位成員有六位都曾為評議員或舍堂的外務代表,在外務方面的經驗及能力上都比我優勝,因此我認為有外務成員退選對處理外務影響不大。
問:你去年亦曾參選常務秘書及兩次的校委會本科生代表皆落敗,為何會決定再參選中央幹事職位?
麥:在校委會本科生代表第一次選舉中,同學可能覺得另一位候選人(黃程鋒)比我優勝。但後來我發現黃同學未能完成任期,在黃同學離開後,同學可能會轉以選擇我,因此決定再參選。當時認為不論當選與否,都希望能提升同學對校務的了解和參與,不論是投票或之前的討論都是不同的參與方法。
就再次參選學生會方面,我認為我上年度的競選工程不足,如在宣傳方面,我上年參選的內閣晉與當時另一競選內閣蒼傲是兩個獨立的內閣,我認為有同學可能混淆了兩個內閣,基於這個原因令到我的票數與蒼傲相似,我想會不會有些會員把我們四人當成同一個內閣去看待呢?另外上年的宣傳速度比較慢,令同學對我的認識不大,在諮詢大會我也沒有很多機會發言,再一次參與是希望讓更多同學了解我的參選理念。
問:請講述你的政治取態。
麥:在法律上已有框架限制我們,在思考及了解上,我覺得我們可以有自己的信念及前途的選擇,如自決或獨立等。我覺得每個人都有權利擁有思想和表達自己的意見,我個人不會提倡民主自決或獨立,但在社會上應有空間討論。我認為當大部分人都有同一個取態,法律是可以改變的,法律是應由社會未來發展決定的。
問:在政治光譜上,你會如何定義自己?
麥:泛民的人會認為我是建制,建制的人會認為我偏向民主,因此我很難在現時光譜上找到自己的定位。在價值觀上,我認同民主及法治精神,社會穩定及經濟發展都是同等重要,泛民會覺得我沒有專注爭取民主,而建制覺得我不夠愛國,因此我的立場地位是基於我的價值觀。
問:你提及你尊重法治,試評價香港法治情況。
麥:我覺得比起以前程度上的損害,包括中央政府破壞一國兩制,部分有可能違反基本法,社會上不守法的人未能受到懲罰,干預司法獨立及高度自治,因此迎年法治受到挑戰及損害。
問:你認為示威者有破壞法治嗎?
麥:普通的示威是不違法的,如有人透過違法達義是沒有破壞法治。法治受損的情況是當有人不守法令社會不穩定的時候。
問:那你覺得市民守法是保護法治的第一步嗎?
麥:法治是保護我們的,可能我解釋得不清楚,當有人守法而正義得不到伸張,而有人不守法而受不到制裁,我自得這是損害法治。法治第一步要先有明確法律,守法得以伸張正義才是法治,如為正義而不守法,這不是損害法治。
問:港獨會不會損害法治?
麥:提倡港獨不會直接損害法治,只是讓大眾了解這種思想。如果直接推動及爭取港獨的話,在現時情況並不合適,我們尊重法治是因為法律是一起訂立出來,法律應一起去守,在不符合法律而去爭取港獨是破壞法治,無視法律的情況是不容許的。
問:你剛才提到法律是由大家一起制訂的因此我們要遵守,你是不是認為香港基本法是由香港社會一起制訂,有合法性(legitimacy)因此每個人都要遵守?
麥:我明白當初基本法制訂並非每個人都有參與,合法性的確存在爭議。但現時基於我們有一個基本法的框架去作判斷有否違反法治,我們應要有這個假設去作判斷。若然基本法是不合法的話,我們不一定要遵守。但暫時基本法仍是社會使用中的法律,因此我們去擁護我們的司法制度,去確保能伸張社會的正義,是法治重要的一環。
問:你如何評價勇武抗爭?
麥:我自己覺得有其他方法可以爭取,我同時了解和明白勇武抗爭的原因,包括現時社會及制度上的不公,未能守護我們的價值觀,社會事件必然會出現某程度上的暴力,不論是言語或行動上。勇武抗爭是會影響到其他人,同時覺得勇武抗爭是為了更大的目標是有它的重要性的。
問:對被捕抗爭者有何看法?
麥:被捕是基於有違法才會被捕,我看見現時有許多人在沒有違反的情況下被捕,包括普通市民及區議員,我覺得很多被捕人士都是無辜的。以往我們不會覺得非法集結是一個很嚴重的行為,現今被捕數字很高,錯誤認為這是一個很嚴重的行為。我認為被捕是一種犧牲的方法,不守法被捕彰顯現實的不公等等,大家為社會運動而犧牲。
問:你會如何看待政府在一連數示威治犧動的做法?香港有沒有警暴問題?
麥:我認為絕對有警暴問題,因為出現了很多濫捕的情況,剝奪了人的權利,如有犯法,我認為逮捕是合理,但我們現在可見很多不合理的逮捕。其次在逮捕、疏散人群都出現了過份的武力。其次政府方面,政府有漠視民意,無視法治及基本法的情況,強推逃犯條例修訂。在社會阻止決定後,不單止無悔改,仍覺得自己無違法治及基本法,甚至把責任歸究於示威者。我覺得政府由始至今的態度令到問題雪上加霜,包括沒有承認自己做錯,無視社會上出現的不公問題,政府要為事件及後果負上最大責任。
問:對特首校監必然制有甚麼看法?
麥:我在上一次參選校委會有提及過,我認為校監在社會上要有公信力,受社會廣泛尊重,他作出監察學校運作的角色,包括行政及校務。我覺得特首校監必然制出現必然有他的原因,以前會覺得特首是行政長官,是有它的權利,覺得有它的知名度,達成社會地位高的要求成為校監。同時,我不覺得是必然,雖然特首在社會上有地位及威望,但在現時社會,特首已經沒有廣泛的尊重,因此特首已經沒有威信去做。必然制是一個問題,因為社會上會有更加好的人去擔任校監。我不會要求林鄭立即辭去校監的位置,我覺得這個制度有它的弊病,有修改的需要。
問:有甚麼說話想向選民說?
麥:無論最後投票給我或另一內閣,都希望以後同學能參與更多學生會事務及社會議題。其次,希望大家能投我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