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即時】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The Council;下稱校委會)今(7月28日)就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教席去留一事召開會議,校委會以大比數(18:2)裁定解除戴耀廷副教授的教席。戴耀廷其後於社交媒體上發文,稱辭退他一決定,是由大學外的其他勢力透過它的代理人作出,這標誌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1]。
去年戴耀廷因發起和平佔中,因串謀公眾妨擾及煽惑公眾妨擾罪成,被判監16個月;戴服刑4個月後,獲批保釋等候上訴,案件因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押候至明年3月再審。港大校長張翔未待法庭就上訴作出裁決,便提出啟動調查程序,檢視戴耀廷教席的去留。
戴耀廷作為副教授,其教席受終身制保護。根據香港法例第1053章《香港大學條例》第12(9)條,大學教師(亦即講座教授、教授、副教授及助理教授)一旦由校委會聘請後,除非有「好的因由」(good cause),否則校委會不得終止其聘任。而條例亦列明校委會解除教師教席前,需要對相關事實作出調查,並由教務委員會(The Senate;下稱教委會)就上述調查結果向校委會提出意見後,認為「好的因由」成立後,才能終止教師聘任。
校委會[2]及教委會在成員組成上有明顯分別,校委會為香港大學最高管治機關,負責管理大學財務、人力資源及大學規劃,校外委員與校內委員比例為2:1 [3];而教委會為港大主要學術權力機關,負責規管所有學術及學生福利事務,主要由大學教師組成,全部委員均為校內人士。
因校長張翔提出啟動調查程序,教委會成立「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Committee of Enquiry into Possible Good Cause)作出調查,而教委會就調查結果作出審議,認為戴為「行為不當(misconduct)」,但並不構成充分解僱理由。教委會其後向校委會提出建議,並交由校委會於今日作出最終裁定。
校委會作出裁定,以大比數通過解除戴耀廷教席後,校委會本科生代表李梓成、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葉芷琳與港大校董及港大校友關注組副召集人麥東榮於香港大學鈕魯詩樓地下接受傳媒採訪。
李梓成稱戴的案件仍然處於上訴階段,法庭最快於明年三月作出裁決,校委會今日的裁定並非最終結果。就法庭之後的判決,校委會將會再次檢視今晚的決定。李亦講到校監林鄭月娥、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及一眾校務委員都不能代表香港大學,而院校自主為各界共同努力所得出的客觀結果,並非一句「我哋做嘅決定唔會影響學術自由、院校自主」就可以交代,其亦對香港大學的自主、學術自由感憂慮。再者,李稱校委會內有人一意孤行,無視教委會先前對戴一事作出的建議,踐踏了大學作為學術自由之地的尊嚴,其對校委會所作出的最終決定感到失望與憤怒。李亦促請校方就紅線問題(「乜嘢講得、乜嘢唔講得、唔做得」)提供清晰指引,以保障學生及教職員的權益。
葉芷琳代表香港大學學生會強烈譴責校委會作出今日的決定。其表示早前教委會已就戴一事提出建議,校委會卻越權,更以大比數裁定解除戴的教席。葉稱經過今日一事,大家需要重新關注校委會的組成及校委會主席的任命方式,學生會亦會有後續行動去跟進校委會將來作出的決定及戴耀廷副教授上訴的結果。其稱學生會將即時發起聯署行動,反映港大學生對於校委會今日決定的不滿。再者,葉表示校委會今次投票一面倒,與校委會的組成有很大關係,如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及大部分的校務委員都由校監林鄭月娥任命,學生會多年來爭取重組校委會卻一直失敗。其又講到,從2015年陳文敏教授一事,學生會已質疑有校務委員會因傾側政治及個人利益而作出根本不符合程序的決定,而今次戴一事則徹底印證了上述的憂慮。
麥東榮稱今日校委會的裁決明顯違反教委會的建議,並且不符合程序公義,有關裁決侵犯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麥表示在裁定教席去留方面,校委會認為自己是相關程序的最後機關,是就今次事件單獨作出裁決的唯一機構。麥反對這種思維,表示解僱擁有終身教席的教師必須由校長提出,並由教委會轄下的「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進行調查,最後交由校委會「背書」(”initiated by the President and Vice-Chancellor, deliberated by the Senate, endorsed by the Councillors”)。麥認為本身程序的原意在於相關程序要經過大學管治架構的三個主要機關認可,否則程序就不需經由教委會成立附屬委員會,直接交由校委會成立調查委員會即可。麥指出大學管治架構一直都存在,決定一個擁有終身教席的副教授去留並非單憑幾個委員的個人喜好決定,今次的決定直接衝擊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作為大學學術最高權力機構的教委會本身已經有清晰答案,表示戴的行為不當不會影響其教學工作,因此並不構成充分的解僱理由;但校委會作為有三分二校外委員的機關,今次公然推翻由代表大學的教委會對大學事務提出的觀點,顯然地架空了教委會,校委會可以完全無視教委會的意見,侵犯院校自主。另外,麥稱今日的裁決亦反映教學人員往後不只要著眼於教學工作,更要注意自己可能承受的法律風險,就算教委會認為不會影響其教學工作,教學人員仍然有機會被校委會解僱,侵犯教學人員的學術自由。
[1] https://www.facebook.com/BennyTaiHK/posts/1455230568004033
[2] 校務委員會由以下人士組成 ——
由校監*委任的主席:李國章
由校監委任的6名不屬大學學生或僱員的人士(現有1席懸空):陳韻雲、趙子翹、黃永光、潘燊昌、施文信
由校委會委任的6名不屬大學學生或僱員的人士:陳坤耀、劉麥嘉軒、石禮謙、黃景強、王沛詩、楊紫芝
由校董會選出的2名不屬大學學生或僱員的人士:陳衍里、戴健文
校長:張翔
司庫:梁高美懿
4名全職教師:陳志武、高一村、盧寵茂、岳中琦
1名不屬教師的全職大學僱員:張達明
1名全日制本科生:李梓成
1名全日制研究生:王宇辰
*必然校監制下,特首林鄭月娥兼任港大校監
[3] https://www.hku.hk/about/governance/c_governance_structure.html#sen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