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二零二零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第三次常務會議於今日(9月23日)晚上7時半於學生會大樓二樓評議會會議室召開。會上接受一名評議會時事委員會(下稱時委會)委員之請辭,並委任多名時委會、評議會財務委員會(下稱財委會)及評議會事務委員會委員。
|接納一名時委會委員之請辭
時委會委員(學生會基本會員)黃卓鵬向評議會請辭,黃指有見時委會有委員履新,考慮到時委會席位有限,自己希望能將基本會員席位讓予其他基本會員。最後評議會以31票贊成及2票棄權下通過,接納黃的請辭。
|委任多名時委會、財委會及評議會事務委員會委員
會上通過委任文學院一年級生顏丞亨及四年級生李梓成為時委會委員(學生會基本會員)。顏表示自己曾為「香港華仁書院《逃犯條例》關注組」成員,有相關統籌工作經驗。顏表示自己希望透過加入時委會,以設立街站等活動令港人接觸敏感議題,如健康碼、抵制《花木蘭》電影,藉此助港人重新出發並建立抗爭意識。李則表示自己曾經出任文學院學生會主席、大學事務秘書等多項公職,有豐富經驗。李希望利用自身以往的經驗,幫助時委會的運作,於在校最後一年為學生會盡最後的貢獻。政治立場上,二人均表示自己為本土派。最後評議會在無反對情況下通過二人的委任議案。
財委會方面,工程學會財務秘書林栢希及建築學會財務秘書陳伊汶分別獲委任為委員(評議會委任工程學會代表)及委員(評議會委任建築學會會代表)。被財務秘書林靖浵問到如何看待先前評議會通過用18萬在蘋果日報頭版刊登聲明,二人均認為不太值得。林栢希認為金額較大,學生會亦不太值得用18萬刊登聲明;而陳認為相關款項可以幫助其他學會,而學生會有其他方法作宣傳,沒有需要用到18萬如此大筆錢。會長葉芷琳問到二人認為財委會通過刊登聲明議案是否合理,林認為財委會委員當時應有自己的理由,不方便就此作評論;陳則表示通過議案為財委會委員的投票結果,會予以尊重。最後評議會在無反對情況下,通過二人的委任議案。
評議會事務委員會方面,評議會在無反對情況下,通過委任學社聯會代表一李啟楠為委員(非幹事評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