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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會不接受選舉主任線上出席 日文學會周年會員大會被裁定無效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學苑專訊】二零二零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第六次常務會議於今日(12月30日)下午2時於學生會大樓二樓評議會會議室召開。會上因二零一九至二零二零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文學院學生會日文學會(下稱:日文學會)未有就周年會員大會(Annual General Meeting)通知基本會員有關線上下混合模式的安排,而選舉主任(returning officer)又以網上形式參加涉事會議,評議會裁定該周年會員大會無效,並交由作為下級議會的文學院學生會評議會就懲處作討論。

先前有日文學會基本會員透過WhatsApp向二零一九年度文學院學生會評議會主席何梓慧投訴,表示當時周年會員大會以線上下混合模式舉行,只有14人實體出席,而選舉主任亦未有親身出席。周年會員大會告示未有提及上述混合模式,而日文學會亦未有向基本會員提供Zoom會議的連結。該名會員質疑涉事周年會員大會涉嫌違反日文學會憲章,何表示有關日文學會未有張貼告示的投訴,已被文學院學生會評議會否決,而文學院學生會評議會修憲委員會討論後認為即使日文學會未有在告示標明會議以混合模式進行,亦未有公開會議連結,但考慮到其有向選舉主任及出席的基本會員提供會議連結,認為日文學會做法沒有問題。事後有兩名日文學會基本會員不滿裁決結果,故向評議會上訴。

投訴信[1]列舉三個問題:

  1. 在日文學會未有通知其會員有關線上下混合模式的安排下,涉事周年會員大會是否符合法定人數?
  2. 在選舉主任未有親身出席下,會議是否有效?
  3. 告示比起憲章規定的「兩星期前」遲了3日張貼。

二零一九至二零二零年度日文學會外務秘書吳翠燕解釋,學會事前確認過將會出席的基本會員名單,再向其發送會議連結,而學會亦有確認基本會員會以甚麼形式出席,因此排除了重複計算出席人數的可能。何希望評議會釐清在未有表明混合模式下,會議是否有效。文化聯會代表(二)陳穎亨認為,未有標明形式等同未有列出舉行地點,故此會議應判為無效。

|不接受選舉主任線上出席 涉事會員大會被裁定無效

被問到有否表明選舉主任不在現場,何表示日文學會發出的電郵未有提及選舉主任會否親身出席,因此何在委任選舉主任時,不清楚會議會以混合模式舉行。孫志新堂宿生會代表龔漢傑認為,在選舉主任未有親身出席下,應視會議為不恰當及違憲。文學院學生會容頌禧認為重點在於評議會是否接受選舉主任線上出席會議,大學事務秘書一鄧悦昕認為未有親身出席等同未有出席,因此會議無效。

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楊潔荔認為重點在於選舉主任能否有效履行職務,在線上監測會議運作。吳解釋選舉主任能透過鏡頭的不同角度監察會議現場,但文化聯會會長朱卓楠、鄧、楊均認為選舉主任未有出席,因此會議應為無效。容表示日文學會往績良好,希望評議員考慮其他因素,再考慮對日文學會作出相應懲處。

最後議案在26票贊成、1票反對、2票棄權下獲通過,涉事周年會員大會被裁定無效,事件後續將交由文學院學生會評議會處理。

註[1]: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1/folders/1gXlVoJlF2d9itYsutGK1Jduy1Qv_Hg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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