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駿樺
【學苑專訊】2020 年 8 月 23 日,12 名港人 懷疑在潛逃至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攔截。12 人被中國執法機關以「涉嫌偷越國家邊境」 一罪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至今已經快將 三個月。當事件曝光,世界各地及香港各方 紛紛作出回應、調查事件、要求政府積極回 應事件及盡快將 12 名港人送返香港。經過多 番查證,發現事件當中疑點重重,有證據指 出警方事前已得悉潛逃的計劃,並和中國海 警裏應外合綁架港人。然而政府仍全力配合 中國政府,不對事件作出任何回應和跟進。 這篇文章整合了事情的發展以及至今所有的 疑點,為讀者提供事件的來龍去脈。
12 港人被拘留在中國 家屬委派律師多次被拒見面
根據香港警方和中國公安的說詞,載有 12 名 港人的快艇在 23 日早上 7 時左右在布袋澳開 出,兩小時後在碼頭東南 70 公里外的毗連區 截獲快艇。在 26 日,中國海警局在官方微博 公布確實截獲港人的消息,12 港人的身份隨 後亦被廣大傳媒報道。12 港人的年齡介乎 16 至 33 歲,姓名為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 嚴文謙、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 黃臨福、鄧棨然、黃偉然、喬映瑜,當中郭 子麟為香港大學學生。12 人皆在港被控不同 的刑事罪行,在保釋候審時,當中 11 人被香 港法庭規定不得離開香港,其後 10 人亦被通 緝。黃偉然合共 75 萬元的現金及人事擔保金 和港大生郭子麟的保釋金亦分別被裁判官蘇 文隆和張潔宜下令充公。
事後,在港家屬委託中國律師盧思位和任全 牛先後到鹽田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二人均被拒絕,任更多次收到中國司法局警告, 叫任不要插手這件「港獨」案件並不要接受 採訪,亦有不具名、受 12 港人家屬委託的律 師被國內安全保衛人員要求退出代理案件。 12 名港人的家屬在 9 月 12 日第一次見記者, 提出了四大訴求,分別為:1)拒絕官派律師; 2)要求當局提供合適藥物予被拘留者;3) 準許被拘留者致電家屬;4)要求港府接回 12 人回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回應事件時表 示 12 港人從中國當局提供的律師名單中揀選 了兩名律師作代表。9 月 30 日,鹽田區人民 檢察院晚上公布正式逮捕 12 人,以涉嫌「組 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拘捕鄧棨然和喬映瑜, 其餘 10 人則以涉嫌「偷越邊境」罪被拘捕。 根據內地刑法,偷越邊境罪可判一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而犯「組 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則有機會被處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 財產。中國律師盧思位投訴看守所非法拒絕 會見當事人後一個月,在 10 月 13 日亦收到 鹽田公安分局回覆指當事人已依法自行委託 兩名辯護律師。截至現時,共有 6 位律師退 出處理案件,13 位律師被當局約談,10 位律 師要求會見當事人被拒。
事件至今已經過了兩個月,中國拘留港人一 個月才進行正式逮捕,亦不接受家屬委派律 師處理是次案件,或讓當事人聯絡家屬。另 一方面,香港政府只交代事件會交由相關司 法管轄區處理,並未承諾保證 12 港人在中國 的法律權益。香港警方亦未有依據港人家屬 要求,提供當日船隻雷達紀錄、水警巡邏路 線及位置。中國政府以及香港政府的處理手 法都令港人覺得事有蹊蹺。
事件疑點重重 警方被揭發一早知情
就是次事件,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在 8 月 27 日 聲稱香港警方對中國海警的行動並不知情, 是次行動並非一個跨境合作的行動。警方在 翌日亦發聲明指 28 號當日才接獲中國執法部 門通報事件。然而,特區政府與中共之間設 有「相互通報機制」,如中國政府對香港居 民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或提出刑事檢控, 或「非正常死亡」,中國公安須在 14 日內向 香港警方通報。 因此香港警方有機會早已得 悉此事,然而警方一直否認此說法,直到《蘋 果日報》的調查證實警方在是次事件的參與。
10 月 5 日,《蘋果日報》登出一篇有關飛行 服務隊在 8 月 23 日的行動的報道。飛行服務 隊隸屬於保安局,根據報道,當日有一架定 翼機「B-LVB」在凌晨 4 時 19 分於赤鱲角機 場出發,並於 4 時 30 分起一直在西貢、東龍 洲與果洲群島之間海面上空盤旋達 3 小時。 經過查閱航班追蹤網站 FlightAware,《蘋果 日報》發現定翼機於盤旋期間一直保持 1000 米高度,直到 6 時 15 分爬升至 2000 米。去 到早上 7 時,定翼機的高度降回 1000 米並跟 隨快艇向香港東南面海域方面飛行。從飛行軌迹中可見,定翼機不斷以繞圈方式飛行, 因定翼機的行駛速度比快艇快,故能夠推斷 出定翼機是在跟蹤著 12 港人的快艇。根據香 港警方的新聞稿,快艇於 8 時左右離開香港 水域界限約 60.6 公里。而定翼機亦於 8 時飛 離香港水域,並在空中以繞圈形式盤旋約半 小時,兩者的距離一度最近為 28 公里。定翼 機最後於 8 時 36 返回到赤鱲角機場。
報道發布後,林鄭月娥在行會前見記者時表 示警方在事件上無任何參與的角色,李家 超亦在接受信報訪問中指責指控飛行服務 隊跟蹤 12 港人一說是「混淆視聽、轉移視 線」。然而,黃之鋒於 10 月 8 日在社交媒 體 Facebook 披露了飛行服務隊當天的飛行 紀錄。根據黃提供的飛行紀錄,當日的行動 名為「P-OPS」(Police Operations),令人 懷疑香港警察在是次事件的角色並不是單純 的旁觀者。黃與 12 港人的家屬在 8 日去到飛 行服務隊總部抗議,要求飛行服務隊及警方 盡快公開 12 港人被截獲當日定翼機的服務性 質、偵察紀錄等,以及交代該次派出定翼機 是否警方的行動。黃亦公佈了當日負責定翼機任務的飛行服務隊人員名單,當中有高級 機師馬鈞豪、黃詠妍、丁沛東,二級機師張 家輝及三級空勤主任陳堅衡。惟飛行服務隊 在參與 12 港人事件後,整個行動組職員的聯 絡資料全被刪除,公眾沒法查閱。
《立場新聞》在 10 月 8 日發布了一篇重組飛 行服務隊近 800 次行程的報道,從中發現到 8 月 23 日的任務明顯在時間上或路徑上都比過 往三個月的行動有分別。《立場》指出,飛 行服務隊現時有兩架挑戰者 605 定翼機,由 7月8日至10月8日共286次航行紀錄,只 有 8 月 23 日於凌晨出動。至於另外 7 架獵豹 直升機,7月8日至10月8日期間共475次 的航行紀錄顯示直升機大多時間都在特區範 圍內出動,當中只有 7 次飛到距離香港水域 東南方較遠的位置,並只有 6 次在早上 6 時 前出動。
12 名港人的家屬與黃之鋒、朱凱迪、鄒家成 在同日下午到赤鱲角的政府飛行服務隊總部 抗議,要求當局公開事發期間的偵察紀錄。 惟有約 30 名警員到場介入,指控抗議人士違 反限聚令並向有關人士發告票。
政府消極配合 家屬求助無門
12 名港人被中國司法機關扣留後,保安局、 警方、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入境處都有就事 件作出回應。林鄭月娥指香港政府會全力跟 進家屬的要求,入境處亦表示「協助在外香 港居民小組」已多次與港人家屬聯絡以跟進 事件的最新狀況。可是對於港人家屬,政府 打從心底裏都沒有絲毫實質行動協助在中國 的12港人。
首先,根據 12 港人關注組在社交媒體的消息, 12 港人家屬在 9 月 20 日集體到灣仔警察總部 報案,要求警方調查中國海警有否跨境執法, 並公開香港水警巡邏位置等資料。當警方和港人家屬落口供時,警方只向家屬問話,詢 問家屬為何互相認識,如何組織記招等問題, 事後亦說到不會幫助家屬與中國方面的人員 聯絡,只叫家屬尋求入境處幫助。第二,《立 場》曾經就有關入境處的援助訪問 12 名港人 中鄭子豪的父親,鄭父表示自己多次致電「協 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以尋求幫助,但小組 從未向鄭父提出任何實質協助,亦無法解答 鄭父就事情所有的疑問。第三,林鄭月娥在 10 月 12 日被記者問到會否親自了解事件或 探望 12 名港人,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時,林 鄭回應指這 12 人在香港犯了相當嚴重的刑事 罪行,在過程中進入了另一個司法管轄區, 她無意再評論事件。由曾表示會全力跟進家 屬要求,到無意評論事件,可見特區政府並 沒有任何想接回 12 名港人回港的意思。
各方出手支援 12 港人 鄒家成等人一直協助家屬
是次事件極為嚴重,牽連到 12 名港人的未來, 各個家屬面對極權政府的處事手法都苦無對 策,需要依賴本地政治人物以及國際社會為 他們發聲,向中國政府施壓。9 月 7 日,「12 港人關注組」成立,為公眾帶來最新消息。 多位家屬在中國公安公布截獲 12 名港人當日 向民主派人士求助。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和 本土抗爭派鄒家成接受《蘋果》訪問時,指 民主派成立了 3 人支援小隊應對事件,由他 們兩人和民主黨涂謹申組成。鄒家成過去時 間陪同家屬接受過百中外媒體的訪問,在國 際社會間引起迴響;朱凱迪則專注與「航海 交通服務業職工會」聯絡,尋找中港合謀將 12 港人送中的證據;而涂謹申就與各政府部 門交涉,確保政府持續跟進事件。前眾志成 員黃之鋒在事件中多番接受外媒訪問,將事 件放到國際社會中討論,亦公布了涉事飛行 服務隊的成員名單以及在 Patreon 專頁公布 中國鹽田看守所執法人員及公安局涉事人員 的部份名單。
香港民眾亦就事件採取不同的行動聲援 12 港人。「守護港大聯署小組」在 9 月 22 日中午在校內 舉行聚集,派發並張貼文宣,當中有兩張有關 12 港人的大型文宣。各區區議員都有舉行「一人一 postcard 12 手足中秋送暖行動」,收集市民寫給 12 名港人的心意卡,寄到鹽田看守所。在 10 月 4 日晚上,有多名市民步行近兩小時登上獅子山山頂,舉起「SAVE 12」燈牌以聲援 12 名港人。在 10 月 12 日,由在台港生組成的「香港邊城青年」到台北自由廣場展示「SAVE 12」燈牌,同日晚 上亦再有民眾登上獅子山,向天照射 12 道光柱來引起港人對 12 名港人的關注。身在德國讀書的 鄺頌晴和曾被中國驅逐出境的德藉清華大學學生 David Missal 在德國發起聯署,呼籲德國政府就 扣留港人一事制裁中國。聯署於 10 月 13 日達標,將會舉行聽證會,兩人亦會代表聯署人促請德 國進行制裁。意大利政黨 Italian Radicals 在 12 日開始為期 12 日的行動,到中國駐意大使館及領 事館示威抗議。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 10 月 13 日透過視像形式在國際共和學會(IRI)的晚宴上發 言,他表示「12 名港人未有犯罪,他們只是相信自己值得獲得每人應享有的自由和不可剝奪的權 行。」,並指「美國會與他們站在一起。」
香港警方在港拘捕 9 名人士 涉嫌協助 12 名港人逃走
警方在 10 月 10 日以協助罪犯罪名拘捕九人,被捕人當中有本民前成員鍾雪瑩和社民連梁國雄前 議員助理唐婉清。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何振東交代案件時指涉案者疑為 12 名港人 提供住所及價值數十萬元的船隻等。
何稱被捕 9 人有船主曾為港人提供船隻、提供資金、安排離境前住宿、接送往碼頭及安排入境台 灣後的生活。警方亦檢獲 50 多萬元現金、電腦、手機及涉款數十萬元的船隻交易單據,據警方表 示,偷渡費由數萬元至十多萬元不等。9 名被捕人士涉為 12 名港人提供窩藏地點。其中鍾雪瑩被 指安排偷渡,她亦涉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60 歲報稱無業男疑為船主,涉安排赴台快艇; 33 歲女 廚師及 56 歲無業女子亦涉提供窩藏逃犯地點,包括葵涌葵豐街安福工業大廈;亦有人涉安排車輛 等,個別人士曾涉反送中運動被捕。據知一名音樂老師在逃, 事件不排除牽涉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