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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會消息:評議會通過就界定署理大學事務秘書(一)鄧悅昕職權的議案

【學苑新聞】二零二一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第一次緊急常務會議今日(3月16日)下午7時於學生會大樓二樓評議會會議室召開,會上通過署理大學事務秘書(一)鄧悅昕不具代表香港大學學生會中央幹事會的發言權利的決定。

|鄧悅昕不具代表香港大學學生會中央幹事會發言之權利

鄧指出,評議會未有於第一次常務會議(2月28日)就其身為署理大學事務秘書擁有的權利及限制作討論,例如代表中央幹事會發言的權利。鄧認為自己作為署理大學事務委員會主席,應能就與大學事務有關的議題發言,但於其他事務上則不會主動發言。被經濟及工商管理學會代表林慧心問及將如何處理聯校聲明及其他對外事務時,鄧表示會依據其於大學事務委員會及時事委員會內的身份和職責分別處理內務及外務,而被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問及是否除大學事務以外的議題外,鄧就其他事務均不備發言權時,鄧表示認同容的說法。限制鄧代表香港大學學生會中央幹事會發言之權利的議案最後在無反對下獲通過。

|鄧將簽署工資單 其餘文件將在下次評議會會議處程

鄧於會上表示有四份與財政有關的文件有待簽名處理,並透露若文件不能於本月內處理,將影響學生會的會計狀況、預算及強積金,因此希望評議會就其能否其簽署該四份文件作討論。評議員就四份文件的內容及逼切性作討論,惟未達成共識。當中,法律學會代表黎濟森及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認為,在文件性質只為維持會務運作、簽署文件有迫切性、有先例可遁 [1] 及評議會可限制鄧的權力下,有必要於是次會議授權鄧簽署四份文件,否則將影響學生會的會計狀況,造成其他麻煩。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則擔心若是次議案獲通過,將賦予署理中央幹事處理與其職權不相符的事務的權力。鄧最終表示將了解更多有關三份文件的資訊,於下一次評議會會議向評議員報告並處理,而有關工資單(payroll)的文件由於不屬財政決定,無須透過動議賦予其簽署的權力。

註:

[1] 二零一九年度署理會長暨署理學生福利秘書黃程鋒曾於擔任署理學生會幹事期間,簽署與學生會財政事務有關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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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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