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汶熙 蔡泯劻 陳湘樺
【學苑專訊】逢值魚蛋革命五周年,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事委員會(Current Affairs Committee;下稱時委會)舉行《年初一紀事》攝影展及《地厚天高》放映會。香港大學學生發展及資源中心(下稱CEDARS)曾以有違法風險為由,上月兩度與學生會中央幹事交涉,更於2月2日發新聞稿稱放映會可能違法,敦促學生會應慎重考慮是否繼續放映該電影,惟雙方最後未達成任何共識。時委會於2月2日晚上召開第三次緊急會議,決定如常舉行原定2月3、5、8日下午6時半在香港大學綜合大樓(下稱學生會大樓)一樓舉行的三場放映會。全部放映會最後皆在校方無特別保安安排下得以順利舉行,活動進行時工作人員以流動展示板和黑色膠袋等遮蔽學生會大樓一樓玻璃,並只容許港大學生進入大樓。港大最後在所有活動結束後發聲明稱對學生會「不理勸喻」放映《地厚天高》感失望,強調大學「反對港獨」,並將重新審視與學生會間的合作關係以「釐清責任」。
《地厚天高》記錄本民前前發言人梁天琦從政心路歷程
《地厚天高》由港大畢業生林子穎執導,內容有關「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一年多以來參選立法會選舉的心路歷程。片中提及的多段言論、理念,涉及「香港獨立」、「以武制暴」,因內容敏感,一直未能於主流電影院上映,港大學生會曾於2018年在校內舉行《地厚天高》放映會。
CEDARS 稱片段內容可能違法 曾與學生會交涉
CEDARS 曾向學生會發信,認為現時國安法環境遠比去年尾嚴峻(stringent and taxing),而片段內容「會招致持相反意見人士及執法機關注目」(undesirable attention of opposition party and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CEDARS 亦於信中細列其認為會違反國安法的片段內容,例如「以武制暴是我們唯一的出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獨立自主」、「直搗中聯辦」等字眼。CEDARS 表明今次為國安法實施後學生會首次放映《地厚天高》,其認為進行三次公眾放映將為舉辦單位帶來極大風險,因此建議學生會於活動前尋求法律意見,並敦促會方想辦法減低風險與反響。
校方敦促學生會慎重考慮是否繼續舉行有違法風險的活動
港大發言人於2月2日就事件發新聞稿,稱校方曾就事件徵詢法律意見,並以港大學生會將舉行的《地厚天高》放映會有可能違反電檢要求的相關法律及禁止群組聚集規例(限聚令)為由,敦促學生會慎重考慮是否繼續舉行放映會。校方又稱「學生有公民責任去遵守法律」、「不會容忍任何違法及意圖觸犯法律的行為」,校方自稱尊重言論自由,但認為「言論自由伴隨著責任」,態度強硬。
學苑就上述事件向CEDARS、港大物業處及傳訊及公共事務處(CPAO)查詢,截稿前僅收到CEDARS及傳訊及公共事務處回覆,惟回覆與本報的提問無關,而物業處未有作任何回覆。CEDARS回應稱在保障同學利益同時,亦要確保一切活動「合法進行」。傳訊及公共事務處回覆則稱校方認為放映會疑會觸犯法例,因此「勸喻」學生會認真考慮放映會將帶來的公共安全問題及法律後果。而校方未有表示會否安排保安阻撓相關活動進行,或就事件主動通報、配合警方與國安公署。
學生會譴責校方打壓學術言論自由
學生會指校方曾表示「不排除阻撓活動進行」,於2月2日晚上發表聲明講述事情經過並譴責校方「以政治考量凌駕學生自治,踐踏學生自由」,指此舉會破壞學生會與校方多年來的互信,亦是打壓學生的學術與言論自由。學生會又呼籲同學出席如期舉行的放映會。
學生會大樓前年11月中亦曾封閉
今工作人員遮上大樓玻璃 活動參與者須作登記
學生會大樓由香港大學學生會管理,於2019年11月中「眀徳革命」期間,部份港大學生為防範警方進攻而留守本部校園,當時署理中央幹事決定以黑色膠袋遮蔽學生會大樓玻璃,並只容許港大學生進入,保障於大樓內休息的學生人身安全。
學生會工作人員將大樓一樓玻璃以流動展示板、黑色膠袋遮蔽。會場只容許港大學生及傳媒進入,事前需要進行探熱及登記資料,工作人員稱登記資料只會用作追查感染源頭,並會於14日後銷毀以保障參加者私隱。活動進行期間,玻璃門上貼上「場內現進行學術放映會」及影視處對《地厚天高》發出的檢核證明書等,學生需由一樓近百周年大樓門口進出。
校方於活動結束後稱對學生會堅持舉行活動感失望
將重新審視與學生會間的合作關係
校方於2月4日下午3時半發表聲明 ,稱對學生會「不理勸喻」繼續舉行《地厚天高》放映會感到失望,更表示將重新審視與學生會的關係,以「釐清責任」 。
校方於網站及電郵透過新聞稿發表聲明。聲明中,校方稱該放映會為「有違法風險」,又強調港大「反對港獨」,暗示放映會涉及港獨議題,或違國安法。校方自稱先前的干預為「善意提醒」,對於學生會指校方打壓學生言論自由感「極度失望」。
最後校方表示為「加強校園風險管理」,將重新審視與學生會的合作關係,包括「一直以來為學生會提供的各種安排」。校方亦稱將在責任上與學生會劃清界線(clearly define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all parties concerned),是次放映會在香港大學本部校園綜合大樓(下稱學生會大樓)一樓進行,雖然處於校園範圍,但學生會大樓相關位置管理權為香港大學學生會所有。
學生會於校內播放《地厚天高》實無違反電檢規定
前影視處行政主任(電影)蕭恒就事件於網上撰寫了評論,當中提到《電影檢查條例》不會根據放映的目的而將其送檢,反而放映情況才是送檢與否的決定性條件。條例規定所有在香港「上映」(exhibition)的電影必須送檢,而「上映」的定義是在公眾地方、公眾娛樂場所、會所社團等(包括「憑任何會所、社團、公司、合夥或團體的成員身份進入的地方」)放映電影。他於文中提到,自己曾就「學校」涵括在此限與否向上司查詢,最後得到了律政司就有關徵詢所回覆的法律意見。大意為:學生是憑註冊入讀學校而進入校園,因此不屬條例所述的情況;在沒有其他公眾人士在場的前提下向身處校園範圍內的該校學生放映電影,並不受《電影檢查條例》所管轄。
他亦指出據悉《地厚天高》的發行商持有該片的有效核准證明書(即Censor Card),而該證書應為繳足費用、非經免費申請而獲頒的證書;因證書並無註明其乃是為了某特定場合(例如電影節)而發出,故此仍然有效。所以事實上電影在公眾地方上映仍是符合電檢要求,而並非如港大發言人於2月2日的新聞稿中所述的「《地厚天高》放映會可能違反電檢要求的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