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泯劻
「改土歸流」新聞專題引言
【學苑專訊】在管治邊疆地區,唐宋帝國以「以土官治土民」的管治邏輯,承認邊陲民族沿襲的首領地位,並賦予其土司等官銜,實施間接統治。明清帝國一直希望改變土司制度,加強帝國中央集權,因此逐步廢除土司制度,取而代之的是朝廷欽派的流官,史稱「改土歸流」。絕對皇權得意加強背後,是邊陲民族自身文化、自主權的犧牲,但在帝國的大一統觀念下,這些犧牲根本不值一提。
早前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於北京舉行的「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研討會上,表示要落實「愛國者治港」作為港人治港的「最低標準」。北京將由上而下地,從選舉制度、法制等方面改善香港制度,防範「反中亂港分子、國際反華勢力的政治代理人」進入香港政府體制,確保行政、立法、司法以至重要法定機構都由「真正的愛國者擔任」,而「愛國者」愛的,是中國共產黨管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同時間中聯辦的480人亦被換走一半,就如之前以夏寶龍、駱惠寧取代張曉明、王志民等人,中共將較為熟悉、會嘗試理解香港的「知港派」換走,反映現在的管治邏輯是全面實施管治權,以絕對主權取代溝通、理解,北京要的是絕對的忠誠、確切執行命令的流官,而非提出意見的土司。
「帝力於我何哉」而成歷史。政權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這個既熟悉又陌生的罪名,打壓立法會民主派初選候選人、準備全面褫奪抗爭派區議員資格、以宣誓迫令公務員表忠……另一方面,背景成疑的紫荊黨橫空出世,聲稱要招募25萬黨員,大手推動香港政制改革、「百年一國兩制」。今期「改土歸流」新聞專題將於帶領大家進入改土歸流的美麗新香港。
將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 訂明區議員須宣誓效忠
16年,高等法院裁定立法會主席無權允許議員再次宣誓,六名被指宣誓不當的本土、民主自決派立法會議員先後被法院褫奪議席,之後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下就《基本法》第104條進行第五次「釋法」,稱公職人員必須「真誠、莊重地進行宣誓,必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法定誓言)」。
惟政府認為104條中「公職人員」的定義未夠闊,因此將修訂《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建議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及《區議會條例》等法例,註明區議員同樣屬「公職人員」,並宣誓效忠《基本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草案亦會列明宣誓安排、違反誓言後果等,政府稱將會令宣誓指引更加清晰。
列正、負面清單 不設期限追溯言論 違者將被視為違誓
16年進行司法覆核前,時任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監誓期間以「改變誓言內容」及「不確定宣誓人理解改變誓言內容」為由,拒絕為梁頌恆、游蕙禎及姚松炎監誓。陳維安被質疑決定主觀,其後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內容亦被質疑欠缺客觀標準。是次條例草案列出正、負面清單,亦即Dos and Donts,正面清單包括:
1.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
2. 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國家安全
3. 擁護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區行使主權、中央根據《基本法》對香港特區行使管治權
4. 擁護「一國兩制」原則的落實、維護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
5. 擁護在《基本法》框架下,保持香港特區繁榮穩定的目的
6. 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維護香港特區的利益
而被稱爲「九宗罪」的負面清單包括:
1. 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違反《港區國安法》、《基本法》廿三條等)
2. 拒絕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區擁有並行使主權,包括反對中央政權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基本法》或《香港國安法》履行職務和職能
3. 拒絕承認香港特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的憲制地位
4. 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推動港獨、全民公投、制憲亦包括其中)
5. 尋求外國政府或組織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
6. 作出損害或有傾向損害《基本法》中以行政長官為主導的政治體制秩序的行為
7. 作出損害或傾向損害香港特區的整體利益的行為
8. 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或區旗或區徽
9. 侮辱或貶損國歌或國家主權的任何其他象徵和標誌
褫奪程序制度化
不過條例草案仍未有制定客觀標準,僅將紅線涵蓋範圍再度擴闊,並將褫奪資格程序制度化、細緻化,讓政權將來能大批次地褫奪公職人員資格。
作為草案推手之一,曾國衞表示決定考慮參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時會參考其過去言行,並且不設追溯期。根據草案,行政長官或其授權人士將會進行監誓,而區議員暫定由民政事務局長進行監誓,假若監誓人認為宣誓者違反上述「九宗罪」,又或根據其過往言論認為其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監誓人有權拒絕為其監誓,亦即變相褫奪其資格。可見民政事務處等部門「為保障國家安全」將會對現任區議員過往言論進行大規模審查,短時間内以制度化方式大規模褫奪區議員資格。
假設有區議員宣誓後違反誓言,草案建議由律政司司長以法律程序處理,但直至法庭作出裁決前,該議員所有職務會被暫停。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質疑即時暫停職務等同未審先判,認為無時無罪假定偏離過往做法。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認為負面清單條文模糊,部分能被隨意使用,入罪門檻低,假設律政司長入稟就需停職是「變相DQ」,而法律程序亦相當耗時,會導致該議員任期嚴重縮短,嚴重傷害代議政制。
預料民主派等將全數被褫奪資格 並被追討薪金 五年來不得參選
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撇除熱血公民,抗爭派、民主派等奪得全港452席區議員席位中的387席。去年中,「十八區民主派聯絡會議」發表聲明反對實施國安法,388名來自十八區的區議員聯署支持。根據負面清單,「反對中國政府按照《基本法》或《香港國安法》履行職務和職能」者將被褫奪資格,因此撇除早前被高等法院褫奪資格的民主黨觀塘翠屏區區議員洪駿軒,預料將會有387名區議員被褫奪資格。屆時只會剩下64名區議員,包括建制派、中間派以及未有簽署反國安法聲明的熱血公民運頭塘區議員黃兆健一人。
撇除即時失去資格及五年內不能重新參選,預料屆時政府透過法律程序,要求被褫奪者「歸還」當選以後的全數薪金。
為何急於褫奪區議員資格?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先前表示要阻止「反中亂港分子、國際反華勢力的政治代理人」進入香港政權機關,反映中共不再容許香港政制內存有任何反對派,包括在區議會中。撇除本身每月約3萬的薪酬外,區議員亦能申請每年大約54萬的營運開支、每屆12萬的辦事處租金津貼等,獲選為區議會主席薪酬亦會增加。現時抗爭派、民主派等由區議員席位中獲得不少政治資本,同時區議員亦能透過地區工作鞏固抗爭者的地區勢力。
特首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將於今年底進行,北京正在研究更改特首選委會的組成,現時最讓北京頭痛的是117個由區議員互選產生的席位,由於抗爭派、民主派等奪得超過八成半區議員議席,換言之亦能奪得全部117席區議員特首選委。之前親政權媒體香港01亦預料抗爭派、民主派等有望獲得4、500席足以左右2022年的特首選舉。如今褫奪所有抗爭派、民主派區議員資格就能解決。
但政權依舊未放心,前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提議全國人大取消全部區議員互選特首選委席位,並由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代替,另外亦建議取消立法會5席「超級區議會」席位。
影子區議會蓄勢待發
面對2019年區議會選舉大敗,建制派默默部署反擊,通常會以政黨社區主任、幹事為名,為落選或來屆候選區議員宣傳,以穩定「地區樁腳」。社區主任會駐紮於當區同黨立法會議員辦事處,並舉辦活動拉攏街坊。民建聯亦於去年初成立「議會監察」,聯同十八區的建制派,實行「影子議會」對抗抗爭派、民主派掌權的區議會。
根據《區議會條例》第33條,選舉管理委員會應該要在區議員議席空缺下舉行補選,但先前翠屏區區議員洪駿軒被高等法院褫奪資格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以疫情嚴峻為由,表示未有計劃進行補選。在1998年首屆區議會選舉前,當時立法會通過成立臨時區議會履行職務。因此預料政權將會以疫情嚴峻為由拒絕舉行補選,並透過立法會成立臨時區議會,然後任命建制派社區主任為區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