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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港人案: 港大學生郭子麟等人刑滿返港後首提堂 郭案件押後至4月5日再訊 期間繼續還押

2021 年 3 月 31 日

【學苑新聞】港大工程學院學生郭子麟早前因涉十二港人案,被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裁定偷越邊境罪罪成,判處七個月監禁,於3月22日刑滿後遞解返港。案件今(3月31日)早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由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審理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有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控罪指郭於2019年11月19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寶寧大廈外管有一把鉗。惟郭因須接受檢疫令隔離至4月4日,今早未有出庭。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5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審理,屆時郭將出庭應訊,期間須還押並交由懲教處看管。郭同時被控以一項暴動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十二港人共六人今提堂 四宗案件押後至下周再訊

除郭子麟外,十二港人中亦有五人今天提堂,五人同樣需要隔離至4月4日晚上,未有出席今天的聆訊。其中甫返港疑即被收押於小欖精神病中心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協助罪犯及無牌管有彈藥三項控罪,案件押後至4月7日再訊。而黃偉然則被控製造爆炸品,案件押後至4月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另外,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三人被控於2019年12月8日在灣仔「串謀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案件將同樣押後至4月5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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