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新聞】港大學生郭子麟早前(4月5日)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有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於沙田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6月18日再訊。今(4月30日)郭與除李宇軒外其剩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的九名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偉然、李子賢、鄭子豪、廖子文、黃臨福,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案情指,九人意圖藉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妨礙警務處的調查,九人今無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1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並無申請保釋,九人須繼續還押。
第六被告黃臨福的代表律師向法庭投訴,指律師團隊昨日於新聞報導方得悉今天須庭,事前並未獲得通知。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回應指律師團隊應向相關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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