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新聞】香港大學四年級生梁同學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兩項暴動罪,今(5月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聯同十二名涉及理大事件的被告應訊。
|合併案件申請將延後處理
案件早前於本年3月12日提訊,時任主控官張卓勤提交呈堂證據時,曾指證據足以證明十三名被告「共同參與、共同聚集」,控罪基礎穩固,亦認為各人所涉的案情大致相同,故向法庭申請合併案件。合併申請原定於今庭處理,惟控方甫於開庭陳詞時指部分被告剛有代表法律援助律師,律師團隊需時研究呈堂證據再給予法律意見,故未能於今天答辯。合併案件的申請需延後至下次處理。
|一名被告的保釋申請再被拒絕 案件押後至7月15日再處理
十三名被告均被控一至兩項暴動罪,主控官高勁修早前基於「案件指控嚴重」而未有批准六名被告的保釋申請。六名被告已遭還押三個月,其中五人今再提保釋申請。四人獲准保釋,惟一人的保釋申請再度被拒。兩名被告分別因不獲准保釋及未有再申請保釋,而須繼續還押至少兩個月,梁則聯同其餘被告以原有保釋條件續保。
案件將押後至2021年7月15日下午二時於灣仔政府大樓區域法院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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