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新聞】2020年7月1日,大批示威人士於港島各處聚集,並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港大畢業生黃鈞華被指於高士威道皇仁書院對出以短刀刺傷一名警員,當晚於機場被捕,被控以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一項暴動罪,至今已被還押近一年。案件今(6月8日)於灣仔區域法院提訊。
主控官申請將黃的案件與案件DCCC 189/2021合併處理。該案中兩名被告羅珏琛及周霈霖同樣被控暴動及阻撓或抵抗該名警員。而黃的代表律師表示合併申請須諮詢大律師意見,未知同意與否。法庭指令要求辯方於7月15日前傳達是否同意合併申請。
黃未有大律師代表,故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處理,主控官不反對相關申請。法官高勁修批准案件押後至2021年8月5日下午二時半於灣仔區域法院再訊。因黃並未申請保釋,須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