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新聞】港大學生郭子麟及其餘八名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偉然、李子賢、鄭子豪、廖子文、黃臨福早前遭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情指,九人意圖藉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阻礙警務處的調查。各名被告今(7月6日)於灣仔區域法院應訊,第六被告越南藉學生黃臨福表示有意認罪。
黃的代表大律師表示,由於黃已於今早就另一案件聽取答辯並承認一項「有意圖而企圖縱火」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而有關判刑將於本月26日進行,因此希望於同月28日待懲敎署報告等相關文件預備好後,再處理本案的答辯。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遂向法庭書記確認日程,並建議將案件移至本月26日進行答辯,與黃另一案件之判刑一併處理。建議獲控辯雙方同意。
其餘八名被告獲法庭批准押後案件至本年9月2日下午兩時半於灣仔區域法院再訊,以索取法律意見及完成法律援助申請。由於所有被告均未有提出保釋申請,九人須繼續還押。
郭子麟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一項暴動罪,三項控罪的聆訊將於9月9日於灣仔區域法院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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