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新聞】香港大學四年級生梁同學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兩項暴動罪,今(7月15日)於灣仔區域法院提訊。主控官張卓勤於本年3月12日申請將梁在內的十三名被告的案件合併審理,其合併申請原定於本年5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惟部份被告其時剛有代表法律援助律師,律師團隊需時研究呈堂證供,因此未能於當日答辯,案件押後至今。
控方代表申請將十三名被告分作兩組合併處理,其中連梁在內的七名被告的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兩項暴動罪被合併審理,其餘六名被告的暴動罪亦被合併審理。申請在控辯雙方無異議的情況下,獲法庭批准,案件將於2023年1月3日開審,為期25天。另外,由於相關文件尚在準備中,案件將於本年10月12日於灣仔區域法院再提訊,其間梁獲准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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