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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區開花:審訊進入第五日 辯方代表律師質疑控方證人供詞與事實不符

【學苑新聞】2019年11月10日,有民眾於旺角響應「八區開花」活動。四名男子分別被控非法集結、參與暴動及襲警等罪,而其中的香港大學三年級生劉俊樂被控非法集結。案件今(8月6日)於區域法院進行第五日審訊(預計需時十日)。

於昨日的審訊中,控方傳召協助制服劉的偵緝警署警長羅健豪為證人。羅指當日在惠豐中心附近目睹身穿白色外套、深色長褲,戴有「斜孭袋」的男子在最左的行車綫上放下一袋垃圾,並認爲該男子為被告二劉。辯方問到羅當時巡邏時間為何,羅指晚上九點半,後來表示或因「老花」看錯時間。羅在庭上指出當時有數人在場拍掌並做出「舉手舉腳」的動作,辯方律師質疑為何羅的證供紙上不曾提及該形容,羅指他當時認為此資訊不重要。羅續在追問下表示劉被捕時沒有轉身逃跑,辯方律師指羅在證供紙上寫的是被告「立即轉身逃跑」,質疑羅為何能混淆該關鍵證據。

控方今傳召第四名證人陳姓女警作供,並播放有線新聞及Now新聞片段。陳指當日與羅健豪及另外兩名特別戰術小隊(俗稱:速龍小隊)成員一同執行職務,陳負責駕駛一輛黑色七人車到旺角一帶巡邏。陳在庭上表示自己及隊員於晚上約九時半到達亞皆老街及通菜街交界,而於「到達前」已留意到「相信是第二被告劉俊樂」的白衣男子手持一個黑色垃圾袋於亞皆老街的其中一條行車綫上指揮交通。陳指白衣男子兩度將雜物放於行車綫上後,並在行人路及馬路之間徘徊,而自己的視線則一直未曾離開白衣男子。惟控方播放的新聞片段證實該七人車於晚上九時十九分到達亞皆老街及通菜街交界,比陳供詞所指的九時半早約十分鐘。主控官伍淑娟問到為何時間有出入,陳未有回應,伍則自行解讀為「簡單啲嚟講即係,你隻手錶快咗十至十五分鐘啦」。陳續要求修改供詞將其時間線向前移十分鐘。及後,辯方代表律師盤問陳時,再次詢問白衣男子將雜物放到馬路的次數,陳確認自己只看到兩次。辯方代表律師續播放Now新聞片段,片段中顯示白衣男子三次將雜物置於行車綫上,與陳的供詞並不相符。陳續指自己看到新聞片段方勾起回憶,改稱自己曾看到男子三度將雜物放於行車綫上。惟辯方律師指該片段於控方主問時便已播放,並要求陳解釋為何於片段第一次播於時未有更改說法,質疑陳的供詞與事實不符。陳回應質疑時指,自己於第一次觀看片段時便已記起,但當時考慮到自己原本的供詞中只有提及男子的兩次行為,故回應控方提問時,無修改說法。

於本日審訊期間,主控官伍淑娟多次被法官李慶年批評。伍詢問陳姓女警時,李多次打斷伍的提問,並要求控方「思考吓」再提問。而在播放Now新聞片段時,伍仍未確認陳是否身處片段現場,便要求陳指出自己對於片段中的情景有否印象。李再次打斷伍的詢問並指,在公平審訊中,應先確定陳身處現場,再就現場細節向證人提問。伍最終撤回問題。及後,在詢問控方第五證人警員B期間,伍在處理證物相冊中的八張新聞片段截圖時出現問題,李多次建議控方如需更多時間處理文件,可申請押後,但伍只回應「好快,好快」,擾攘近二十分鐘後,伍方繼續提問。李以「煲湯」為比喻,指出整理資料為大律師的工作為之一,批評伍對於審訊未做好充足準備。

案件將於下星期一(8月9日)上午十時於灣仔區域法院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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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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