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新聞】二零二二年度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本科生代表選舉將於11月9日上午十時至11月11日下午五時一連三日於網上進行,兩名候選人金炫旭、黃靖軒將競逐一個席位。本報訪問本科生代表候選人黃靖軒,了解其政綱及理念。而候選人金炫旭在得知訪問內容後,拒絕接受訪問。金表示理解目前事態(recent events),但表示自己為國際生,不願接受訪問。
黃:候選校務委員會本科生代表 黃靖軒
問:請簡單介紹自己,並簡述參選原因。
黃:我是本年校務委員會全日制學生代表候選人(二)黃靖軒,就讀理學士三年級。參選的原因主要與我的理念相關。我一直以來的理念都為希望更多港大同學關心身邊校政,並勇於為自己的理念以及意見發聲。但近數年發生了許多的事件,令大多同學、香港人都變得心淡,認為自己無力改變,認為這些事情難以理解,而不再留意身邊發生的事。
我今年的參選原因正是希望可以透過校務委員會的職務,實行香港大學管治架構的「透明化」及公開管治委員會,並透過與校方磋商,新增一個替補香港大學提名管治委員成員角色的方法,希望可以透過這些工作令校政事務更淺白,從而讓更多同學了解身邊所發生的事,並為他們提供一個直接參與校政的機會。
問:請介紹你的政綱以及你最希望於任內完成的工作。
黃:我本年的政網專注於校政的「公開」及「透明化」之上。
首先,如我剛才所言,香港大學現時有近二百個的大學管治委員會(University Committees)及校委會轄下的管治委員會(Governance Committees),當中有不少委員會均與同學的福址相關,例如學生事務委員會(Committee on Student Affairs)、校園生活委員會(Committee on Campus Life)、安全、健康及環境委員會 (Committee on Health, Safety and Environment),但問題在於同學難以於任何校園網站或公開平台上接觸這些委員會,同學根本無法得知委員會的成員。即使實際上難達至完全的公開,但我仍希望起碼與同學相關的委員會可以公開其構成和職能,令同學得知表達意見的途徑。
第二,有關管治委員會的提名。以往香港大學學生會一直擔起提名的職責,惟經歷香港大學評議會風波後由誰再擔任此角色至今仍無定案。作為現任的教務委員會代表,我十分重視師生共治精神。我認為同學作為香港大學的學生,有義務為身處的地方發聲,因此我希望任內可以與校方磋商,並盡快研究出一個替代方案。
第三,有關職員的遴選。香港大學有許多的職位須經由全球遴選制度選出,不少遴選委員會因而成立。但目前這些委員會的運作方式、候選人名單均未被公開,因此我希望可公開委員會的候選人名單。雖現時院長層級的遴選程序中有一名該學院的本科生代表可參與其中,但我認為該院校的所有學生都應有機會參與。而在副校長層級的遴選方面,所有學生亦應有機會參與。因此,我希望於遴選期間增設一個公開論壇,收集同學及教職員對於候選人的意見,並將意見列為遴選程序的考慮準則之一,以令目前的遴選更公正透明,符合同學對大學的期望。
最後,有關校園環境。校園的自修空間嚴重不足,我希望可透過校務委員會為同學爭取更多位於新校園的自修空間。而於舊有的空間上,我希望可爭取開放部分課室,包括於百周年校園的課室及沙宣道校園的課室閒置時,將其開放並供同學拍卡進入。
問:如有幸當選,請問會以甚麼準則決定投票取態?
黃:若然我當選,我會按照政綱及宣傳期所提出的價值觀投票,畢竟同學亦是因此才投下信任我的一票。
問:請評價校委會現時的組成方法。
黃:組成的問題顯而易見,如官網可見其構成人員的比例問題。校委會的組成為二比一,二是校外成員,一則是校內成員。校外成員嚴重超於校內成員,但其又未必能夠切身地理解校內成員和學校的需求,以及真正有利於學校發展的方向。而校內成員在這個地方生活、工作及讀書,始終會更理解相關需求。雖然我最希望令此比例變為一比一,但若要在今年內改變比例,就較為困難。
問:既然本科生代表只佔校委會一席,難以影響任何決定,其重要性為何?
黃:我認為本科生代表的影響力並非只體現於投票的瞬間,其影響力在於運用自己的身位去達成我剛才提及的政綱內容和我們所珍重的價值。開會、會議上的表現和充足的資料搜集等工作亦可以影響議案最終的結果,投票並非最大的因素。
問:請評價校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表現。
黃:很籠統地說,校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表現強差人意,因為校委會作為學校的最高管治機關(supreme governance body),沒有理由不跟從學校的管治規條工作,這是基本的做法。但正如大家所知,當初學生會評議會風波後,校委會的行為有嚴重違憲的嫌疑。詳細一點說,若要禁止同學進入校園,就理應是要經過紀律委員會(Disciplinary Committee),而該處分為停學(suspension)。但他們(校委會)用了另一名義,即「風險管理」以禁止了部份同學使用校園的設施。在這個情況下,他們不能使用HKU Portal、不能進入校園,變相就是一種停學。這個行為是否違憲,我想「心水清」(即心裏明白)的同學看看便會明白。所以這件事是一個很好地代表了校務委員會既作為學校的最高管治機關,又同時違憲。其表現如何,我會說是強差人意。
問:請評價現任校委會本科生代表葉芷琳的表現。
黃:我認為她的表現有待改善,因為本科生代表的角色是要和校方及同學建立良好的橋樑、關係。但她作為本科生代表在這些議題上有沒有盡自己的職能去收集同學的意見呢?又有沒有有效地反映給校方呢?我認為這有待商確,所以我認為她的表現有待改善。
問:前校委會成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於月前辭去校委會職務時,表示自己曾要求校委會提供會議的文件及議程,惟遭到拒絕。請評價校委會現時的保密政策。
黃:校委會處理的文件和事務很多時候亦存在保密協議(Confidentiality)。據我的理解,這個協議最重要的是保障學校的利益。打個比方,香港大學現在要設立深圳校園,而畢竟其他學校也是競爭對手,在這些情況下,校委會有保密協議是合理的。因為在其他地方設立校園要「速戰速決」、「先聲奪人」。但問題是,前校委張達明先生要求公開的文件又是否真的符合這些條件呢?我不認為是。他要求公開的文件其實都是關於處理評議會風波的委員會的組成和決定,但這些文件是不是真的會影響到學校的福祉和前途呢?我不覺得會。影響到的只有一般同學的校園生活,而我覺得這些文件是需要被公開的。即使不公開,校委本身要求檢閱這些文件亦不應被拒絕,因為他們本來就有權去看這些文件。所以我認為保密協議不應被濫用,而在這個情況是有點被濫用。
問:請評價香港大學的校政透明度。
黃:如上述所言,我認為香港大學目前並不透明。香港大學有三大管治組織(Governance Bodies),其中一個為教務委員會,我亦為當中的本科生代表。教務委員會負責處理教與學的事宜,如開辦新的教學小組(Institution)。但問題在於,教務委員不會輕易公開相關決定,一般同學無法瀏閱會議議程、會上通過的動議等相相關文件。尤其是當相關政策與同學福址息息相關,同學至少應有權去瀏閱。由此可見,管治架構及校政皆不透明。另外,以往負責宣傳校政的為香港大學學生會,而非學校,同學會自發地就著管治架構作宣傳。我並不明白,學校作為一個推廣全人發展的地方,為何不成為更透明的組織,而是要由同學負責宣傳?因此,學校的透明度有許多可改善的空間。
問:請評價校委會早前禁止學生會評議會成員進入校園及使用校園設施的做法。
黃:第一,校委會做法違憲。根據校園管治規程,若要禁止同學進入校園,即停學,要先經過紀律委員會的審理。然而學校只是通過了一個校務委員會的會議就禁止其進入及使用設施。第二,校方做法不合情,不合理。就連政府聲稱要處理亦未有行動,但學校就先一步禁止相關同學進入校園。我認為其行動過於急速,實為「做多咗」。
問:請評價香港大學校方取締香港大學學生會的做法。
黃:我認為該做法不合情。香港大學學生會於香港大學成立之初已經存在。這一百多年來,學生會為香港大學貢獻不少,特別是在政策決定、校方與學生之間的溝通以及同學的課餘活動上。但在評議會事件發生後,學校並非教育或幫助學生,反而為「果斷割蓆」。我認為該做法實在太無情。
問:你對國殤之柱的去留有何看法?
黃:二十年前大學可以容得下國殤之柱,二十年後校方卻「反口」(即違諾),連如此細小的藝術品亦不能放在校園內,原因顯而易見。到底校方要做一個名留青史的人,抑或是「將其惡傳播到世界各地」,這是大學的選擇。若最後校方將國殤之柱搬離學校,我會對這間學校感失望。而當時香港大學學生會曾就此進行公投,動議獲得通過,我認為若今天要移走國殤之柱,必須進行具有相同憲法地位的做法,即公投。若然大部分同學認為國殤之柱應被搬走,搬走並無問題;但若然結果並非如此,校方則應尊重同學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