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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進入立會案:押後至2月1日裁決及求情

2023 年 7 月 28 日

【學苑新聞】2019年7月1日,多名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十四人被控暴動、刑事毀壞、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等罪。案件早前於5月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開始審訊,由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審理。認罪的七名被告原定今(7月28日)求情,其中包括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孫曉嵐。案件暫定押後至2024年2月1日裁決及求情,其間被告按原有安排繼續擔保或還押。

就第一被告黃家豪及第七被告馬啟聰立法會權限相關控罪,法官表示希望控辯雙方於結案陳詞表述嚴格法律責任(strict liability)是否適用。控方另透露,將向黃及馬的代表大律師了解會否就被告的記者身份於結案陳詞依賴其他法律理據,若否,此法律爭議則相對簡單。

法官就第三被告何俊諺於案發當時的精神狀態向其代表大律師提出質疑。法官指,早前控辯雙方的專家證人作供時,均未能就何於案發時有否受幻聽影響作定論,而何亦沒有提供供詞。法官續稱,法庭未知若接納何案發時可能受幻聽影響,應如何處理有關案情,因此何的代表大律師需要於結案陳詞處理此問題。法官亦向何的代表大律師查詢其會否考慮嚴格法律責任之法律問題,其回應指未有決定。

另涉初選案的第十被告劉頴匡早前已承認暴動罪。他於庭上表示,決定不再聘用法律代表,將親自求情及處理判刑事宜。

案件編號:DCCC 606/2020、DCCC 607/2020、DCCC 608/2020、DCCC 609/2020、DCCC 610/2020、DCCC 1069/2020、DCCC 259/2021(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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