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新聞】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郭永皓、前評議會主席張敬生、前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及前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被控違反《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交替控罪為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煽惑傷人(控罪詳情為「煽惑他人以任何方式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察或警隊人員或導致其身體受嚴重傷害」)。案件今(9月11日)於灣仔區域法院第6庭,謝沈智慧席前開審。庭上,四人承認交替控罪,否認「宣揚恐怖主義」控罪,後者獲控方撤銷。四人獲准保釋至週四(14日)求情。
|控方案情撮要指有關議案及議程在公眾間傳播
控方於庭上宣讀案情撮要,法官中途打斷,批評文件有諸多語法錯誤,無法理解,故接手宣讀,同時修改案情。案情撮要指,2021年7月1日,警方於銅鑼灣崇光百貨外等地部處警力,當晚,梁健輝靠近並刺傷一名警察,隨即刺傷自己,梁當日稍後於律敦治醫院被宣告不治。案情撮要續指,梁的遺書內容證明梁有意圖及預謀地襲擊警察,翌日(2日)凌晨,時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召開記者會,指梁的行為乃「孤狼式恐怖襲擊」;此事被傳媒廣泛報導。案情續指,同月5日,張以評議會主席的身份召開2021年度第三次緊急會議,議程包括討論梁健輝之死;召開會議之議程亦有張貼於評議會Facebook 專頁,該帖文現仍可閱覽。控方指,張於警誡下供稱,聽聞學生指此事重要及值得討論,後擬定該議程。控方續指,截圖時評議會專頁有逾4300個讚好,法官打斷控方,質疑有關數字為專頁的讚好抑或帖文讚好,控方澄清該帖文僅有6個表情回應,及48條評論,惟控方未有將評論內容呈交至法庭。
控方於庭上播出於2021年7月7日召開的評議會第三次緊急會議之影片,會議由張主持。會議開始前,張帶領評議員為梁健輝的「光榮犧牲」(honarable sacrifice)默哀一分鐘。庭上亦播出評議會奏唱學生會會歌。影片顯示,會上通過由郭動議,杜林和議的「就梁先生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向梁的親友表示深切同情及慰問,並感激梁為香港作出的犧牲」之議案。議案通過後,杜林發言指,在歷史被篡改的時代,政權將梁的行為定性為「孤狼恐怖主義」,希望事件可以「以議案的形式載入學生會的史冊」。容隨後發言,指香港當時充斥失敗主義或犬儒主義,而自己於事發當晚在 Facebook 得悉梁健輝刺警的事件,感到十分震撼,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竟然仍然有人為香港犧牲自己的性命。容續指,梁不過是一個普通市民,卻在一夜之間被鄧指控為「恐怖份子」,大眾「有眼睇」,梁的行為展示了人性高尚的一面;被共產黨形容為恐怖份子的人其實才是英雄。控方指,以上會議被校園電視於Facebook及YouTube直播,亦被本報報導,議案內容被廣泛傳播。
|案情撮要續指保安局譴責學生會 評議會撤回議案
控方讀出保安局發言人於7月8日之聲明,聲明強烈譴責「有大學學生組織美化及英雄化兇徒行為,歌頌並鼓吹悼念兇徒,無異於支持和助長恐怖主義」,形容此舉會「令人仿效」。控方亦讀出本報及校園電視就校方譴責評議會之報導,其中校方「強烈譴責」評議會「美化暴力襲擊」。
控方續播出學生會於7月9日召開記者會之影片,會上,出席之評議員就議案鞠躬致歉並請辭。控方指張並未於以上影片中出現。控方後播出同月10日,評議會第四次緊急會議之影片,郭、杜林、容三人缺席會議,張則仍擔任主席。會上,張讀出三人的請假信件,郭因私人原因缺席;杜林則對缺席道歉,並祝願香港一切安好(all the best)。會議上,評議會撤回悼念梁健輝議案;郭亦於會上請辭。
四人同意所有案情。案件押後至星期四(9月14日)早上十時半於區域法院處理求情,四名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評議會哀悼梁健輝後 李國章「歡迎」國安處調查 校方不再承認學生會
控方案情撮要未有提及,時任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於議案通過翌日(7月8日)指「歡迎」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調查評議會,校方於同月13日亦再次「強烈譴責」評議會,稱其「損害整體港大社群的聲譽和利益」,宣佈不再承認學生會。
同月16日,國安處警員持法庭手令進入香港大學學生會綜合大樓、校園電視辦公室及學苑辦公室搜證,稱調查一宗涉嫌違反國安法第二十七條「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案件。同年8月18日清晨,郭永皓、張敬生、容頌禧三人遭上門拘捕,杜林丞亨則於當日中午被拘捕。
案件編號:DCCC 91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