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0 更新:香港01報導已刪去有關校委會批准張翔攜同律師出席會議的內容。]
[20:52更新:校務委員會主席王沛詩今(4日)發聲明確認,原訂於上週五召開緊急會議處理涉張翔之投訴,惟由於有多位委員未能出席,會議將延至星期一(10月9日)舉行。另外,據香港01報導,校委會昨批准張翔攜同律師出席相關會議。]
【學苑新聞】綜合傳媒報導,校務委員會原訂於昨(10月3日)下午召開緊急會議處理對張翔的投訴,張翔發律師信要求攜同律師出席校委會會議及將會議押後四至六星期。會議終告延期。校委會本科生代表戚由康回覆查詢指,不便評論上述消息是否屬實,但認為如報導屬實,假使張翔正諮詢律師,其雖應受程序公義保障,但會議亦應於合理時間內進行,不應拖延四至六星期。戚又指,雖任何人在正式調查中均享有法律代表權,但該權利未必涵蓋是否啟動調查之決定;這取決於進一步的法律意見。據悉,過往罕有個別成員攜同律師出席校委會會議。
《舉報程序》第4(d)條授權投訴受理人將投訴轉交校外執法部門 [1]。戚表示,是次投訴如涉刑事,校委會或應轉介執法部門,惟此取決於進一步的專業法律意見及各方面證據。
另外,十位畢業生議會校董昨晚發表聲明,批評校委會至今近乎不回應傳媒就張翔投訴及緊急會議的廣泛報導,予人「群龍無首」、「管治混亂」之感,呼籲校委會以《校務委員指引及守則》第5.3條提及的問責和公開的原則處理涉張翔之投訴,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公開聆訊。他們又指出,保密原則已失去作用,甚至有機會成為選擇性發放資訊的藉口,呼籲校委會解除張翔投訴事項的保密要求,及呼籲管治機構公開有關文件。參與聲明之十位校董分別為畢業生議會主席麥東榮、畢業生議會書記陳和順、畢業生議會常委黃繼東、舒盛宗、劉建中、吳國華、賴振鴻、葉劍青、傅景華和廖振華。
注:
[1]:https://www.hku.hk/about/policies_reports/c_whistleblowi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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