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新聞】醫學院及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紀律委員會學生小組成員選舉昨(3月20日)投票結束,醫學院本科生候選人林芷錡(Lam Tsz Kei)及邱子原(Yau Tsz Yuen)分別以58票和66票當選;另兩名候選人 Law Chi Shing Jason 及楊文德(Yeung Man Tak)分別以37票及31票落選。經管學院本科生候選人羅譽馨(Law Annie)和周子媛(Zhou Tsz Wun)分別以152票和95票當選;另兩名候選人何佶洋(Ho Ji Yang Deacon)及鄧俊彥(Tang Chun Yin)分別以28票及43票落選。醫學院研究生劉奇利(Lau Ki Lee)及經管學院研究生 Guo Nan 則在無競爭下自動當選。
是次選舉原另有社會科學學院候選人競逐三席。日前,有本科生候選人作選舉投訴,指另一候選人的提名人來自其他學院,非合資格選民,故該提名人的資格應無效,該候選人的提名資格應被裁定無效。另外,有一名研究生候選人的提名人及和議人均來自其他學院。前日(3月19日),院方宣佈因兩候選人提名無效而中止選舉,昨晚(3月20日)公佈暫定重選時間表:提名期將於3月28日下午5時結束,參選人可於3月29日至4月2日下午1時退選;網上投票將於4月3日上午10時至4月5日下午5時舉行,最高得票的三人當選,當中最少須有本科生和研究生各一名;投票結果最早將於投票結束當日公佈,當選人獲教務委員會委任後將儘快上任,任期至6月30日結束。通告又指明:提名人及和議人須為社科學院選民。
涉事研究生候選人林家宏回覆本報查詢指,自己於遞交表格前對相關條文有疑問,故致電院方查詢提名人資格。學院回覆指其可獲參選資格後,林方遞交表格。社科學院院務委員會本科生代表翁正回覆本報查詢指,其曾於退選期完結前向院務主任范溢雄查詢有關提名人及和議人資格的問題,當時獲回覆指提名人及和議人均可來自其他學院,兩名相關候選人提名有效。本報曾向社科學院院務主任查詢推翻過往判斷之原因,未獲正面回覆。
是次選舉由各學院學生分別選出三名學生,其中包括至少一名本科生和一名研究生。除醫學院、經管學院及社科學院,其餘學院之候選人均自動當選。文學院、法律學院及理學院均無研究生出選,三個學院均有一席出缺。當選人獲教務委員會委任後將儘快上任,任期至6月30日結束。
醫學院當選人林芷錡及邱子原曾作選舉投訴。醫學院於3月13日下午邀請候選人於3月15日正午或之前提交個人簡介,並隨投票通知(Notice of Polling)發送選民。兩人於3月15日下午5時左右發送電郵提交簡介,至3月18日(投票首日)院方以兩人逾期提交及投票通知已發出為由拒絕發放。兩人其後作選舉投訴,指根據《選舉條例》,教務長有義務發佈候選人簡介 [1];《選舉條例》亦無授權院務主任拒絕發佈簡介。院方於3月20日(投票期最後一日)上午發佈全部四名候選人之簡介。投票於當日下午5時結束。
投票首日,經管學院仍未發放候選人簡介或任何類似資訊。經管學院於2月15日發出第一份選舉通告公佈選舉安排,其中指被提名人可提交個人簡介或政綱予選民,亦可舉辦選舉論壇,與選民交流。落選人鄧俊彥早前回覆本報查詢指,其於3月16日(星期六)向經管學院發送簡介,要求其協助發放。經管學院在3月18日四時半向候選人發電郵稱尋求教務處意見後,認為應給予全部本科生候選人向選民發放政綱之機會,故決定邀請全部本科生候選人於翌日上午十時或之前提交簡介。院方於翌日中午發佈全部四名候選人之簡介。
是次選舉當選人任期僅約三個月。《香港大學規程》規定學生小組成員的任期為1年,由7月1日開始,至翌年6月30日完結。校方早前發送電郵通告解釋,現有若干紀律聆訊尚待處理,故有需要作此臨時安排,儘快組成學生小組。
紀律委員會根據香港大學規程XXX委出,專責處理對學生的紀律投訴。任何投訴均由教務長轉交校長,由校長決定是否召開委員會處理投訴。現時規程下,委員會包括三名教委會小組成員及兩名學生成員。紀律委員會裁定「罪行」成立後,可作罰款、停學、逐出大學等處分 [2]。
注:
[1]:《選舉規則》第III章第 7(b) 條,原文為「The Registrar shall also distribute to the electors such autobiographical data as has been provided by any or all of the candidates.」,詳情請見https://intraweb.hku.hk/reserved_1/gsabc/election/1-316reamended.pdf (需登入香港大學內聯網)。
[2]:香港大學規程XXXI 第 4(1) 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