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新聞】校務委員會成員去年接獲匿名電郵,電郵針對校長張翔提出多項指控,包括不當處理大學財產及豁免招標。校委會其後根據《舉報政策聲明及規程》(下稱《舉報政策》)成立五人專責小組調查 [1],小組提交的報告日前獲校委會接納。校委會於新聞稿表示,「調查小組可掌握的證據」不足確立吹哨者電郵中對張翔行為不當的指控,議決交由轄下的人力資源政策委員會、財務委員會及其他委員會檢視報告的調查結果,並就已採取及將採取的措施向校委會報告,以處理並防止「已發現的問題再次發生」。張翔隨後發聲明稱「調查結論充分證明,一連串的匿名舉報和惡意指控全屬子虛烏有」,並稱「造謠者透過匿名電郵」對他及大學作出「嚴重誹謗」,「理應受到強烈譴責」;大學須「慎重運用」匿名舉報制度,於事件真相未明時尊重及保護被舉報者的權益,「防止機制被濫用,杜絕誹謗、誣告和陷害他人的不正之風」。
校方今(4月20日)回覆本報查詢時引述《舉報政策》指,為了促進良好管治和問責,大學鼓勵其教職員,學生以及公眾,本着誠信和保密原則,根據程序舉報違法、違規、瀆職、不道德或不當行為;如舉報是善意及涉嚴重指控(the matter reported is of a significant importance),且有行為不當之表面證據,匿名投訴則需要處理。校方續指,校委會於成立專責小組的會議中一致接納吹哨者的投訴是善意,涉嚴重指控,且有行為不當之表面證據,遂按照《舉報政策》成立專責小組處理有關匿名投訴,故是次吹哨者投訴不能視為惡意或沒有根據。
校方另表示,根據《舉報政策》,善意舉報或參與案件調查的教職員或學生,無論指控是否成立,都會受到保護,不會受報復或有就業或學業不利後果;大學員工若對善意舉報或參與案件調查的同事或學生進行報復,將受到紀律處分。
日前,中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於社交媒體發佈帖文,批評吹哨者隱身匿名將大學機密資料和內部通訊發給傳媒,稱此做法「不僅不公,簡直可恥」,又稱「匿名惡意舉報,不能沒有後果」,校委會「是否應考慮成立小組」調查吹哨者身份。梁又表示,自己曾任兩間大學的校董會主席(編按:兩間大學分別為嶺南大學及香港城市大學,校董會為其最高管治機構,相當於港大校委會),「經常有教職人員甚至校董,為個人或政治目的,濫用開放的舉報制度,打擊高層」,認為校董會主席應於這種情況下「盡快下判斷叫停」。梁曾任特區行政長官,於同期任香港大學當然校監。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同日出席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時表示,良好管治對院校非常重要,如有人對管治有問題或懷疑,管治架構應認真跟進處理,但「好希望我哋汲取今次經驗,大家放低,即係話過去啦,告一段落啦」,呼籲大學所有持份者「同心同力,一齊推動大學發展」。
去年,《香港01》報導張翔成功申請豁免招標購置作價約203萬元之寶馬 i7 xDrive60 作校長座駕,另報導指校委會接獲另外兩宗投訴:一、港大今年4月收到一筆來自中國企業的獎學金款項後,校長辦公室一度要求將之轉到其控制的賬戶,而校方提供予捐款人名單中的受惠學生,去年已透過其他資金來源獲得獎學金;二、去年5月,張翔通過人力資源處向招標小組委員會申請豁免招標,以33萬美元(約257.4萬港元)聘用美國獵頭公司「Isaacson, Miller」,招聘港大副校長(大學拓展)及醫學院院長。
注
[1]:https://www.hku.hk/about/policies_reports/c_whistleblowin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