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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暑期課程中學生於舍堂偷拍女宿生沐浴被捕 其後獲警司警誡處理

【學苑新聞】早前有港大宿生發文,指數月前於舍堂女廁沐浴後,發現廁所內有一名男子,隨即告知舍堂辦公室職員,,及後更得知該男子曾進入不同樓層的女廁,決定報警;報警後,該男子當場承認偷拍,警員於其電話翻出有關相片和影片。受害人指,自己從不知悉被偷拍的內容或內容有否被上傳互聯網。受害人續指,自己亦陪同另一名曾在女廁內看見該男子的女宿生到醫院求醫及錄取口供。受害人回覆本報查詢時指,舍堂職員有陪同自己報案,亦有持續關心其需要。

警方回覆本報查詢時指,於 7 月 31 日接獲報案後,經初步調查,以涉嫌「窺淫」拘捕一名十五歲內地男童,其後以警司警誡方式處理。警司警誡為警務人員的一種酌情權:當一名 10 歲以上,未滿 18 歲的青少年干犯罪行,而警方有充分證據提出起訴,警司或以上職級的警務人員可對涉案青少年作出警誡而不提出起訴,涉案青少年則須接受警方監管。

受害人於上述文章指,事發後幾個月均沒收到警方消息,主動查詢後方得知該男子不被起訴,警方已以警司警誡方式處理。受害人指,對該男子「可以咩後果都冇」深感憤怒,認為無法伸張正義,雖然自己希望追究,但警方沒有查問自己的意願。根據警方網頁,警方在決定是否對青少年疑犯採取警司警誡前,必須考慮不同因素,包括罪行的性質、嚴重程度及普遍性,以及原訴人的態度 [1]。警方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現階段除上述回覆外沒有補充。

偷拍他人私密部位是一種影像性暴力。《刑事罪行條例》下處理影像性暴力的四條罪行於 2021 年下旬生效。據《集誌社》引述警方數據,由相關條文生效至去年5月,當局共接獲 1040 宗相關案件,拘捕了 724 人,惟最終僅檢控 295 人。據「風雨蘭」引述警方數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當局共接獲 130 宗窺淫罪案件,最終僅檢控 30 人。

港大近年多次出現懷疑性暴力事件:2012 年,有醫科研究助理偷拍李兆基堂女宿生沐浴 ;2019 年,一名牙醫學院女研究生在社交媒體上表示一名男講師於2015至2017年期間持續對其性騷擾,受害人曾向牙醫學院導師、職員及大學平機處求助,惟未獲重視及妥善處理 [2];2021 年,港大畢業生張女士於網上平台講述自己就讀期間曾於鈕魯詩樓被一名陌生男子要求交換聯絡方式,拒絕後仍被其追問,其朋友亦於每星期同樣時間被一名男子尾隨,向港大學生發展及資源中心(CEDARS)投訴後未獲正視,而張入住聖約翰學院時亦有一名男宿生於深夜擅闖其房間,其朋友亦指過去已有類似事件,惟舍監建議張接受「僅向該名男宿生作出警告」的方案 [3]。2021 年 12 月,李兆基堂宿生潘啟堯多次騷擾一女宿生並暴露下體,其後被捕,審訊時指控受害人捏造證供,代表律師亦重複質疑受害人令潘會錯意;潘最終被判罪成,監禁八週。去年 8 月,有護理系新生於一 Instagram 投稿專頁上講述參加護理學會迎新營之經歷,指控有組爸故意對其「摸手摸腳」,亦有工作人員對其朋友作相同性騷擾行為。其他指控包括組爸媽不准更換導致走光的濕衣。指控曝光後,護理學會於其社交媒體稱「正積極檢視有關安排」,呼籲將投訴及證據交予學會,並稱「必定秉公處理」。校方則發聲明稱「絕不容忍任何違反校園文明的行為」,已啟動調查程序;今年 5 月,港大學生、迎新營組爸鄧皓然被裁定兩項非禮罪名不成立。去年 12 月,一名前宿生於利希慎堂偷拍一名女宿生沐浴,涉窺淫罪被捕,獲准保釋。本月 5 日,有太古堂男宿生涉於男廁偷拍女宿生被警方以窺淫罪拘捕,獲准保釋;根據舍堂通告,該男宿生的宿位已被終止。

性暴力危機中心「風雨蘭」提供求助熱線(2375 5322)、SafeChat 網上支援服務 [4],及免費法律諮詢 [5],為受害者提供協助。港大平機處提供網上表格予遭性騷擾的同學求助或投訴 [6]。如果同學不幸遭受影像性暴力,請考慮尋求上述服務幫助;請緊記你並不孤單,若感徬徨無助、不知所措,亦請考慮瀏覽以下網址:https://rainlily.org.hk/chi/achive/ibsv/response。

注:

[1]:https://www.police.gov.hk/ppp_tc/13_faqs/faq_cri.html

[2]:牙醫學院女研究生疑被性騷擾 校方涉嫌處理事件欠公正

[3]:港大舊生斥校方處理性騷擾案件不當 籲其他受害者勇敢發聲

[4]:https://rainlily.org.hk/chi/safechat

[5]:https://rainlily.org.hk/chi/legalclinic

[6]:https://www.eounit.hku.hk/en/complaints-enquiries/onlin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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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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