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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男學生以 AI 生成裸露照片 港大出警告信並口頭懲戒

2025 年 7 月 13 日

更正:圖中校方「已向受害者發警告信」應為「已向涉事男學生發警告信」。如有誤導,本報謹此致歉。

【學苑新聞】7 月 12 日,三名港大學生於社交媒體 Instagram 發文指,一名港大法律系男學生於 2025 年 2 月中旬被發現以多名女性的照片為素材,透過人工智能生成裸露照片。素材及合成照片總數達 700 餘張,牽涉 20 至 30 人,包括該男學生的同學及師友。帖文稱,該男學生於事件曝光後嘗試聯絡約 5 名受害女性致歉,最終只向兩名女性當面致歉。

帖文續稱,2025 年 3 月中旬,部分受害者聯絡校方,要求校方跟進事件。受害者希望以《香港大學規程》列明的「胡鬧」(包括意圖羞辱另一名學生或使其受嘲弄,或干擾另一名學生在不受騷擾下享用其特權、利益、權利或設施的行為)為由 [1],將事件呈上紀律委員會;亦要求校方將該男子與受害者需一同出席的導修課作調課安排。

同月下旬,校方約見兩名受害者及一名證人了解事發經過。港大教職員引述律師意見,指事件「未觸及紀律委員會可處理的任何罪行」。又指,會將警告信存入該男學生的個人學生檔案,作內部紀錄,並向其作口頭懲戒。4 月中旬,校方向受害者發電郵稱,已存檔警告信,並轉發由該男學生撰寫、約 60 字的道歉信。帖文亦指,校方僅於學期末的最後一節導修課,以「受害人遍佈各導修組別」為由,邀請兩名受害人出席其他課節。惟此前數周,受害人已與該男學生於課堂共處最少 4 次。

此 Instagram 帳號回覆本報查詢時引述律師意見,指香港未有相關法律監管人工智能導致的性暴力行為,現行刑事法例亦未必適用,故其將考慮循民事途徑作進一步行動。

港大回應指,在處理有關事件時,校方一直根據《香港大學條例》、規程及相關法律進行評估,亦有與受影響同學溝通,在多方面(包括課堂安排)作出適當安排。又指將進一步審視事件細節,必要時採取進一步行動,以確保所有學生能在安全和被尊重的環境中學習。校方重申,港大對任何形式的性別歧視、騷擾或不當行為均持零容忍態度,並會繼續加強相關教育和宣傳,提升學生的法律意識和道德操守。

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亦向學生發內部電郵,指法學院明確譴責一切形式的性別歧視、騷擾及不當行為,法學院正與港大合作,審查並加強現有人工智能政策。傅又指學院現正與法律學會、受影響學生及更廣泛的學生團體籌備會議 ,商討未來的可行步驟(actional steps moving forward)。

性暴力危機支援中心「風雨蘭」提供求助熱線(2375 5322)、SafeChat 網上支援服務 [2],及免費法律諮詢 [3],為受害者提供協助。港大平機處提供網上表格予遭性騷擾的同學求助或投訴 [4]。如果同學不幸遭受影像性暴力,請考慮以上述服務尋求協助。請緊記你並不孤單,若感徬徨無助,亦請考慮瀏覽以下網址:https://rainlily.org.hk/chi/achive/ibsv/response。

注:

[1]:《香港大學規程》規程 XXXI 第 2(1)(o) 條

[2]:https://rainlily.org.hk/chi/safechat 

[3]:https://rainlily.org.hk/chi/legalclinic

[4]:https://www.eounit.hku.hk/en/complaints-enquiries/onlin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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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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