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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生倡退出學聯 雙方就體制爭辯

港大生倡退出學聯     雙方就體制爭辯

文/ 崔誦恩【學苑專訊】2014年12月24日,有港大學生在Facebook開設「港大學生會退出學聯關注組」專頁,倡議港大學生會退出學聯,望推動公投(General Polling,或稱全民投票)付諸決議。關注組指摘學聯在雨傘運動中多次錯判時局,抗爭路線消極,而且「執迷大中華主義」,內有路線及體制缺憾,使普通學生無法問政,故倡議退出學聯,保持港大學生會獨立自主。關注組的出現掀起了港大學生會應否退出學聯,以及學聯本身體制之爭論。

退聯關注組批共識制多掣肘   不對學聯改革抱希望        

關注組早前接受學苑訪問指,學聯選舉、問責與共識制均有弊病,當中以共識制為最大,導致學聯之路線即使屢不見效,亦無法將其他路線帶入學聯。

關注組認為,即使少數院校在學聯體制內提出改革,共識制下各校均有權否決。他們曾於佔領期間提出行動建議,包括11月底的升級行動策略,惟「放上學聯討論的時候,其他院校認同的機會都不太多」,故表示不對學聯改革感樂觀。假如港大杯葛學聯,缺席會議,關注組擔心會被指違反會章,因而受壓,發起人之一吳偉嘉更直言:「這是港大學聯常委本身可能對學聯有意見,但也要被逼妥協的原因。」

抗赤港大生倡退聯   學聯隨即反擊:最樂見者為中共

「港大學生會退出學聯關注組」專頁開設後,學聯於其專頁上發佈〈退聯公投答客問〉,回應有關學聯體制的疑問及「個別院校學生會」應否退出學聯的討論。文章提到紅色學生組織「香港各區專上學生同盟」(TSA),指若有學生會退出學聯,「最樂見其成者為中共」。帖文下有多名網民留言,指提倡退聯者為「五毛」。

退聯關注組隨即發表聲明,公開四名發起人身份,聲明提到專頁成立不足一日便被人質疑其成員背景,斥有人「亂冠罪名,欲打壓我等為中共爪牙」。關注組的發起人包括前文學院學生會外務副主席吳偉嘉、前學苑副總編緝王俊杰、前施德堂學生會外務副主席張明崴,以及文學院一年級生陳穎琪。關注組強調其成員無政黨背景,兩年前學生會遭赤化,成員也曾「傾盡心力光復港大」,退聯原因與目的也與2006年(詳見補充資料)不同。

梁麗幗:不擔心赤化   相信同學公投決定

隨着媒體廣泛報道,退聯與否成為了港大學生會將要面對的重要問題。學苑亦於12月底,就此事向學生會會長梁麗幗查詢,她強調,幹事會尊重會員按照憲章聯署要求啟動公投的權利,以彰顯民主精神。她亦表示已詳細研究關注組提出的問題,自己雖有個人想法,但不想左右會員決定,於必要情況下才會公開。日前(1月3日),梁麗幗出席論壇時回應退聯之爭議,表示不擔心出現內鬨,亦不擔心學生會再度赤化;若有同學希望以公投決定學聯制度或港大去留,她將信任同學的決定。她認為,一個組織須面對批評與錯誤,加以修正,方可變得更完善。

網上現多個戲謔關注組專頁

去年12月底,Facebook上相繼出現戲謔港大退聯關注組的專頁,例如要求霍格華茲、怪獸大學、春田花花幼稚園等「退出學聯」,其中有專頁名為「教院學生會退出學聯關注組」。事實上,香港教育學院學生會根本沒有加入學聯,該「關注組」 更把學聯和學聯旅遊混為一談,無論是帖文內容抑或「反對派」、「毒果」等用詞皆惹人懷疑。

學聯門外出現抗議標語

本年一月初,有人在學聯會址門外的升降機口張貼「學聯騎劫大專學界」、「學聯騎劫學生會」、「學聯不代表我」等抗議字句。其後,學聯於其專頁發表〈回應學聯代表性問題〉一文,反駁「學聯騎劫」之說,指常委由各院校學生會會長或副會長擔任,代表團亦主要由院校代表組成,斥此說不符現實。

學聯與關注組之爭論

為讓讀者了解支持及反對退聯雙方的論點及理據,學苑於下文根據關注組及學聯的聲明、文章及專訪,解釋退出學聯之爭論。

關於學聯

學聯包含秘書處、中央代表及院校代表。秘書處乃最高行政機關,秘書長、副秘書長、財務秘書由周年大會選出,其餘則為委任成員。另外,學聯有三個主要權力機關,分別為周年大會、代表會及常務委員會。
周年大會
學聯最高權力機關,每年召開一次,選出秘書處成員及中央代表
代表會
權力僅次於周年大會,主要由中央代表、院校代表以及正副秘書長等組成,每四個月召開一次常務會議
常務委員會
主要由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各院校學生會的首席代表(即學生會會長或副會長)組成,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常務會議,秘書處是以與各院校議論決策

選舉制度

學聯於每年三月召開周年大會,由上下兩屆代表會選出新一屆秘書處成員(秘書長、副秘書長及財務秘書),以及中央代表。中央代表須有兩位為現屆代表會成員,其他職位基本會員均可出任。至於港大的院校代表,則由評議會委任,首席代表一般由外務副會長擔任,並成為學聯常委,惟因本年度此位從缺,故由會長梁麗幗署理。

學聯:

  • 中央代表及秘書處成員皆並非只有「老鬼」方能擔任
  • 反駁學聯欠缺民意基礎的指控,指同學投票選學生會時直接授權予學聯常委,因常委於周年大會中享投票權,故秘書處成員乃由同學間接授權

關注組:

  • 選舉制度不公,只有去屆常委、秘書長等可投票選出來屆秘書處成員,如參選人也是常委,曾與他們共事,便會有相當優勢
    制度下「自己人選自己人」,容易讓單一政治理念流傳

問責制度

學聯:

  • 學聯向各院校的學生會問責

關注組:

  • 學聯欠缺讓基本會員直接反映意見的問責機制,就算過萬港大學生認為秘書處存在問題,其於常委會中也只有一票,人數雖多卻無法解決問題

註:港大的學聯代表團只有首席代表(即港大常委)由同學直接選出,惟學聯代表團作為常設委員會,需向評議會問責,遞交半年及全年工作報告。

共識制度

在共識制下,如有院校反對某行動或立場,學聯便不會以其名義執行該決定,即各院校皆有否決權。

學聯:

  • 各院校的聲音平起平坐,受否決權保障

關注組:

  • 否決權並沒有實質意義,擔心如果港大堅決反對大多數院校的立場,或會被認為分化、不合作,甚至輸打贏要,推卸常委須對學聯的最終決策負責的共同責任
  • 當少數院校提出改革,否決權便失去保障少數的意義

退出學聯削弱學界力量?

學聯:

  • 若有學生會退出學聯,會削弱學界整體實力及潛力
  • 港鐵半價優惠、降至18歲的公民投票權等乃團結下的成果

關注組:

  • 學聯現行路線不見有效,院校缺乏自主會阻礙不同政治力量的催生
  • 爭取民主為大前提下,不同的抗爭路線並無礙爭取民主的力量
補充資料:

憲章分析:發起公投的程序

去年二月,學生會舉行公投並通過數項修憲議案,當中包括關於公投的第五章。

根據新修訂之學生會憲章,第2條列明公投必須由評議會或不少於3%的基本會員提出,再由評議會委任的選舉委員會舉行。第7條補充,動議人要先向評議會主席遞交書面要求,再由評議會主席將之擺放於學生會辦事處以收集和議人簽名。動議人與和議人必須在其中一名學生會幹事或職員,或者評議會主席、評議會榮譽秘書見證下簽名,並需出示學生證。

問:如何啟動公投?

答:啟動公投的方法有兩個。首先,動議人須先收集不少於五十個基本會員的簽名,其後交由評議會審議是否舉行是次公投。如議案被否決,動議人則須收集不少於3%的基本會員的簽名支持,評議會收到聯署後必須在四星期內舉行公投,此方法等同可以推翻評議會的否決。新修訂的第6條亦列明,幹事會及所有屬會須負責宣傳即將舉行的公投。

問:議案如何才能獲得通過?

答:公投的法定人數為10%基本會員總人數。當贊成票數多於反對票數,同時贊成和反對的票數總和多於棄權票,議案將獲得通過。

歷史追溯:零六年公投

2006年,港大學生會批評學聯財政與行政混亂及外界干預,故提出退聯。2005年度港大學生會會長陳啟業以學聯代表會主席之身份,促成學聯與特首會面,不過其他院校學生會拒絕出席,並要求陳啟業辭職。不久,港大學生會發起退出學聯公投,惟最終不達法定投票人數而不獲通過。其時負責選舉事務的常務秘書為林庭宇,現為親中組織「香港菁英會」學生事務委員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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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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