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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決周年辯論議案 結果逆轉 否決「港大必修課應教簡體字」

重決周年辯論議案 結果逆轉 否決「港大必修課應教簡體字」

文/ 袁源隆

【學苑專訊】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周年辯論於去年11月3日下午假中山廣場舉行,議案為「香港大學應在必修的中文增補課程教授簡體字」,當時獲簡單大多數通過。惟經學苑查證,發現票數點算有誤。評議會於兩日後召開第十次緊急會議,決定將議案重新付諸表決,最後支持票數未達簡單大多數,議案被否決。

辯論激烈 支持反對兩方參半

當日周年辯論討論激烈,支持議案的評議員多數認為,使用簡體字為「大勢所趨」,具實用性,有助工作需要和未來發展;更有評議員指學會寫簡體字,可以把民主、自由等理念宣揚到中國大陸。而持反對意見的評議員則表示,簡體字有違造字原則,更是「精神載體」,是中共政權的產物;大學生很容易就能認識簡體字,無需在必修的中文增補課程中學習。

難有點票證據  重投結果否決「港大必修課應教簡體字」

議案表決後,學苑發現評議會票數點算有誤:一、贊成一欄只記有20個評議員的簡稱,卻記下21個贊成票。二、反對一欄並沒有記下內務副會長的簡稱(IVP),但據當時觀察,內務副會長任嘉兒在表決過程中投下了反對票。

由於周年大會中點票有誤,有評議員在第十次緊急會議中引用評議會議事規則(Standing Order)I部分第七條,提出評議會就周年辯論議案重新點票。惟當日之錄影片段及照片均未能記錄所有評議員的最終取態,無法以此作證。於是,評議會先通過議案,宣佈上一次周年辯論的決議無效,其後再將議案重新付諸表決。議案在19票支持、21票反對下,未達簡單大多數支持而被否決。

召開緊急會議解決問題 教委會本科生代表暫代主席

評議會主席沈君浩表示,自己與榮譽秘書孫卓衡需為事件負上責任,為免利益衝突,二人避席,由作為評議會法定觀察員(Official Observer)的教委會本科生代表葉坤杰暫代評議會主席。

根據評議會議事規則E部分第五條,如評議會主席於某議案中出現利益衝突,評議會需暫時選出一名評議員(Councillor)署理主席之職務。惟葉坤杰為教委會本科生代表,按附屬條例,只是受邀成為評議會的法定觀察員。參照評議會議事規則,「觀察員」與「評議員」(”Councillors and observers”)並列出現於多條條文,故「觀察員」並非「評議員」。由法定觀察員暫代評議會主席一舉,有觸犯議事規則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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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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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苑編輯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