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議會消息】二零一七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第一次常務會議昨晚( 2 月 24 日)於學生會大樓地下召開。評議員於會上討論有關委任二零一七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大學事務委員會的事宜,並通過大學事務委員會委員(學生會基本會員)的委任議案。本年度共有四名同學競逐委員(學生會基本會員)席位:社會科學學院二年級生孔令璋、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二年級生梁臻、社會科學學院一年級生玲笙和教育學院一年級生張佩怡。四人均獲委任。
評議員先就大學管治專責小組的報告質詢候選人,同時問及如要由大學事務委員去草擬一份報告予校方,候選人有多大信心能完成。孔認為報告反映權力重心仍是校委,正因如此,大學事務委員會應要密切監察校長遴選的程序;玲指校委會處理學生議題仍須改進,如跟進研究生賄選事件;梁引用前校長鄭耀宗牽涉在內的港大民調風波,帶出校監必然制下校監權力過大的問題;孔梁二人均對能完成報告有信心,玲則認為撰寫報告時須包括複雜用詞和參考不少文件,故未有十足把握。
被問及推廣校務和大學事務委員會方面的具體建議,張認為除了維持出版「忽然一SEM」刊物,亦應多派發傳單和活用社交平台發放訊息;孔認為可在舍堂加強宣傳,先是從與同學日常生活有關的事情入手,如膳食安排,同時宣傳大學事務如校委會等議題;梁亦同意先改善同學的切身需要,提升其福祉,如多提交意見改善校巴的時間和路線,讓同學知道大學事務委員的功能。
評議員質詢候選同學的抗爭底線,孔指於抗爭現場會保護自己,同時不會傷害他人;張指不會主動使用暴力;玲指只要是自己堅信的事,便可以不計較代價,惟須要認清目的,不要混淆訴求;梁指視乎情況而定,但會盡全力。
另外,玲被問及為何不以舍堂代表的議席參與競逐,質疑如以基本會員席位可能會減少其他基本會員加入大學事務委員會的機會,未能藉委員會發聲。玲回應指這是經過與其他舍堂代表商討後的結論。幹事會內務副會長陳希朗表示有意加入委員會是好事,然而要注意大學事務的範圍廣闊,不只是關注校委會和檢討報告,亦有其他方面,如Moodle的運作。
由於候選人數少於席位數目,按慣例相關委任議案將直接通過,但有評議員就梁的委任議案提出反對,故需要就有關議案進行投票。議案最終以30票贊成,3票反對,7票棄權,通過委任四名同學出任大學事務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