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去年 8 月 13 日被《大公報》記者盧永賢於太古地鐵站襲擊一案,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兩人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名。庭上控方同意以兩人簽保守行為撤回控罪,梁盧二人亦承認案情。梁盧二人最後須守行為十二個月,期間不能干犯任何有關暴力的刑事罪行,及自簽一千元。兩人亦須繳交五百元堂費。
去年 8 月 13 日晚上近十二時,梁天琦疑遭《大公報》記者盧永賢尾隨及騷擾,至太古地鐵站二人發生口角及肢體衝突。梁盧二人其後分別於去年 12 月 16 日及 20 日被捕,案件於去年 12 月 23 日首次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