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一二六圍堵沙宣案今日(12 月 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第四日審訊。控方傳召張憲君上司港大保安主管黃國章及校委會委員紀文鳳作供。
黃國章現為香港大學高級保安經理,負責港大所有保安事宜,在 2002 年入職,曾在 2011 年離職,在 2013 年再加入。此前曾在警隊服務,任職高級督察,服務長達 14 至 15 年。黃當日負責於控制中心作現場指揮。黃指出當日於賽馬會跨學科大樓外設置的鐵馬是由行政及財務副校長康諾恩(Dr. Steven Cannon)所領導的危機管理小組所下的決定,而黃亦是小組其中一員。黃指,當日本來管制行人及車輛進出大樓外範圍,如學生必須出示學生證、職員必須出示職員證,而公眾人士不能入內,但於下午六時示威人士破壞了保安的防線及移開了鐵馬以後,公眾人士便可自由進出大樓外的範圍,而黃亦同意主控官所指其後有學生以外的公眾人士進入大樓以外範圍。
輪到辯方律師李柱銘盤問證人時,黃同意李所指當日學生「應該係想對話,唔係想打佢地(校委會委員)」,而黃亦指出當日沒有校委或保安被打傷,雖然有人的衣服被扯爛或扯脫。李詢問黃是否同意「當晚冇人受傷係因為啲學生唔想打傷人」,黃指「應該係」,指其是其中一個因素。
黃指在會議完結後,其在會議室對面的玻璃房裏向李國章及康諾恩主張取消記者招待會。黃指其決定的原因是若果讓記者從大樓進入,便有可能會有示威人士及已滲入示威者的「其他人士」跟著衝入大樓。黃續解釋「其他人士」是戴口罩及帽的人,行為「特別粗魯」,覺得他們嘗試隱瞞身份,但同時亦承認他們亦有可能是學生。
黃指於當晚會議前他有事先聯絡西區警署通知大學保安當晚的安排,護送校委離開大樓的時候亦通知下屬張憲君報警尋求協助。李柱銘詢問黃如果事前有先與西區警署聯絡,何不聯絡西區警署,而選擇致電 999 報警,而結果在報警後五分鐘,保安並未有等及警察到來便開始護送校委出去,質疑黃未有清晰指示警方應該如何協助保安護送校委離開。黃回答指,認為致電 999 報警是最直接聯絡警方的方法。李續問黃,其當時未有等到警員進入大樓附近範圍作出協助便嘗試護送校委離開,決定有沒有問題,黃指「好 proud of 我個決定」,「無人損傷已經係好大嘅 achievement」。黃亦指「差人入嚟好辛苦」「差人好文明嘅」「大家當晚都好忍讓」。
黃亦稱當晚九時是他報警指有人「毀壞財物」。
主控官問黃同意李柱銘所提出可能有其他方案是甚麼意思,黃指如果當時自己預先知道示威者不能衝進大樓,便會選擇留在大樓裏等。其後,主控官亦問及黃為何同意當時「其他人士」的行為「特別粗魯」,黃指因他們粗口「好犀利」、用掃把塞住門口等。
其後控方傳召校務委員會委員紀文鳳作供。在控方盤問下,紀文鳳稱由大樓步出便有人認出她,隨即人群由四方八面湧過去。有幾位保安圍住她,但仍有好多碰撞,好多拉扯,「當時好驚,被人重重包圍」「我做咗人質」「好驚跌低」「真係生命受威脅」,更稱被「暴民」包圍。其間「左手膝頭哥」(應為手肘)被人踢或被人撞,之後保安詢問她是否需要救護服務。
紀文鳳稱救護車到達時,感覺到救護員幾經辛苦才來到身旁。經便衣女警協助,掙扎下才登上救護車。紀續稱到達瑪麗醫院時其司機致電她稱「啲學生上緊嚟」,因此決定不留院。紀文鳳指當晚沒有大受傷,只是遭到拉扯和血壓偏高。
庭上亦播放一段由《東網》錄製的影像,記錄當時紀文鳳被包圍的情況。
輪到辯方盤問紀文鳳時,李柱銘指當時紀文鳳身邊有很多記者,並重播一次《東網》的片段指出紀身邊的記者咪。紀文鳳稱「頭個兩個鐘真係冇記者」「初初出嚟係得學生同蒙面人,係冇記者」「好感激 on.cc,如果唔係死咗都冇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