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一二六圍堵沙宣案今日(12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第三日審訊。李柱銘問張憲君最令他不安的是哪一類言語,張回應指是馮敬恩所大叫的「隊冧佢」、「唔好畀佢走」數句,及其他人士的粗俗語言。張表示「隊冧佢」是三合會術語,意思等同「隊死佢」。李質疑其恫嚇性,指若然出此言者說相關話語而持有武器時,自然就會令人擔心生命安全;但在該場合(一二六當晚)中,只是群情洶湧的情況下作出同樣的表達,並不構成真正威脅。張不同意,指難以估計會否有人從背包中取出物品行兇。雙方皆同意在何場合講這番說話很重要。
李柱銘繼而指出當時情況混亂,「唔好畀佢走」一句理應不會吸引張的注意力,詢問張為何仍能察覺馮的叫喊。張解釋指馮「好似癲咗咁」、「好似失咗控咁樣」,指自己「見到佢大叫之中表情好似同普通人嘅樣唔同」、「好似失去常性咁」,又以歇斯底里形客馮。
李柱銘指出張曾形容馮「好似司令咁」,但當時示威者並沒有遵照張所聲稱為馮的指引去「隊冧」李國章,詢問張是否認同「呢個司令好失敗」。張不同意,表示其「司令」之職「已經完成咗一半」,因為群眾在馮的「指令」下開始「逼埋去」,「唔畀佢地走」。
張指在護送李國章途中,李國章向其表示「我都驚俾人打」,張則回應「我都驚(你俾人打)」,然後向李國章建議返回大樓。李柱銘指出張早前作供時聲稱李國章當時沒有跟他談話,但現時又更改說法。及後,被問及馮當時的表現,張又表示「見唔到佢(馮敬恩)有打主席」、「見唔到佢(馮敬恩)有意圖打主席」。
李柱銘又指出李國章及一眾校委面前有記者、學生及不同人士,馮沒有可能「影響晒三類人」。張曾指出,馮作出的指令煽動群眾向李國章更逼進,張在李柱銘的盤問下承認「只能夠不能排除呢個可能性」。李柱銘指出這是「事後孔明,而家諗番先覺得係」,張表示同意。李柱銘又指出根據張的經驗,就算馮沒有作出其所聲稱之指示,於此類場合中,群眾「都係有時(逼得)緊有時冇咁緊」,張亦表示同意。張又表示,李國章和自己皆有提及要返回大樓,但張強調「決定係主席做,我只係建議」,又重申「決定是主席的」。李柱銘詢問張當時「有冇對主席感到有歉意」,張表示沒有,因為「起碼我送番佢入去」。李柱銘則指出當日行動只是圍堵,在馮敬恩說出該四句說話後,當時沒有人打他或意圖打他。
李柱銘指出,張在其口供中提及自己「感覺」到馮在叫喊之後,人群更加「逼埋咗」,只是張的意見而已。張亦同意。
最後,李柱銘向張指出馮敬恩根本沒有說過該段說話,問張是否同意。張表示不同意。
輪到主控官盤問證人時,主控官針對群眾在示威時「有時(逼得)緊有時冇咁緊」一點,詢問張是否認為當日馮在叫喊後的情況與平時的示威情況不同,張指當日馮在叫喊後群眾「逼埋嚟」的力度加大了很多倍,與平時的示威有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