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一二六圍堵沙宣案第二日審訊於下午二時半繼續進行。李柱銘指出,馮曾於會上表示希望討論成立專責小組的時間表,但當時李國章表示討論時間表「唔喺agenda入面」。李國章則指,物色人選需時,而時間表的確並不在議程內,因此沒有討論,又指馮「冇咩發言,喺到打機」。
李國章指控馮敬恩涉嫌傳送錯誤訊息煽動學生,又指覺得他是「主謀」。李國章指,當日校委會已決定成立專責小組,但鑑於要物色人選,所以未有時間表,亦無法即日成立。李指馮向大樓外的學生發送訊息,「校委會不會成立專責小組」,錯誤傳達訊息,令學生情緒激動。但李柱銘則指出,馮當日所發送的訊息內容只是表達「校委會不會於當日成立專責小組」,並非李國章所指的「校委會不會成立專責小組」。李柱銘詢問為何李國章會得知馮向大樓外學生傳送訊息一事,李則回應指是翌日靠閱讀報紙報道得知。
李國章在給警方的口供指一二六當日在混亂中有人拉扯其西裝,自己「見唔到係邊個」,在李柱銘追問下,李國章稱自己是「見到」但「認唔到」。就李柱銘指「見唔到」跟「認唔到」有很大的分別,李國章質問李柱銘「你係唔係喺到捉字蝨」。
李柱銘質疑,當日到底是何人作返回大樓的決定,李國章於落口供時指是自己決定返回大樓,但在庭上則指是聽從保安建議而自己同意。
及後庭上播放一段閉路電視片段,片段中顯示李國章離開大樓一刻,李於庭上在片段中認出馮敬恩及自己,當學生呼叫口號時,李國章指聽到「唔好畀佢走」,亦聽到「唔好畀佢哋走」。
香港大學保安經理張憲君今日亦出庭作證。張指估計當時聚集人數大概有二百人,示威者堵塞主要入口,在向上司報告後決定保護校委會成員離開現場,「全程喺李教授身邊」,多次重申自己職責是「保護主席」,又指在右方兩、三米距離內見到馮敬恩,指馮大叫「唔好畀佢走」、「隊冧佢」等話語,就「好似司令咁」,指在馮大叫前還能前行「一、兩寸」,在馮大叫後便「一寸都行唔到」,又指在燈光下清晰見到馮的臉容。張指大家在馮敬恩大叫後起哄,「全部都講粗口」,但因為自己要「保護主席」,便沒有多加理會。
控方律師又問張與馮敬恩是否認識,張表示認識,指在學生籌辦活動開會時與馮有會面機會,二人亦曾交換卡片,又在碰面時會互相打招呼。張在控方律師要求下在座上認出馮,更主動詢問「洗唔洗指佢出嚟」。
法庭在四時半休庭,下星期一(12月19日)早上九時半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