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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六圍堵沙宣案:第一日審訊 李國章作供 稱馮敬恩「煽動示威者」

2016 年 12 月 15 日

 

【學苑專訊】一二六圍堵沙宣案今日(12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正式開審,法庭在今日下午兩時半續審。

控方先讀出控方陳詞及案情。控方案情指在當晚約八時四十五分校委會成員由約二十名保安護送離開,在賽馬會跨學科大樓門外遇到七至八十名示威者要求與李國章對話。李國章續建議先返會大樓內。在混亂中,校委會成員紀文鳳的左腿被踢了三次,感到不適,救護車到來後,李峰琦手按住救護擔架。

控方亦宣讀控辯雙方承認的事實,包括其時閉路電視片段、警方拍攝的相片、互聯網下載的影片等。

控方傳召李國章作證人。李國章指本來在校委會會議完結之後,校委會打算在大樓內舉行記者招待會,但當時保安向在會議室內的校委會成員表示,大樓外的情況混亂,而示威者已經與記者「混在一起」,所以建議校委會成員暫時留在大樓以內,並打算其後再以書面形式向記者作出回應。李國章又指,若果保安人手不夠,便有需要報警。

約八時四十五分時,保安再向校委會成員宣佈警員已經到場,有保安組成人鏈並安排專車護送校委會成員離開。李國章形容大樓外情況混亂,人群「嗌粗口」、「情緒非常激動」及「粗魯」。馮敬恩屢次叫喊「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及「隊冧佢」,李的膊頭及手被身份不明的示威者拉扯,讓他擔心自己人身安全。控方問及李對馮的說話的感受,李表示當時感到馮在「煽動示威者」,並以「主謀者」的身份在攻擊自己,讓他感到「好驚」。

控方於庭上播放不同片段,包括閉路電視片段、有線電視新聞片段及《熱血時報》片段,回顧當時情況並向李國章問話。

其後輪到辯方盤問李國章。李柱銘詢問李國章是否同意當時這樣從大樓離開,並非一個有智慧的決定。李國章稱不同意,並指其當時只是聽從保安建議離開大樓。李國章又指,當時保安一宣佈校委會成員可以在保安護送下離開,校委會成員都立刻「好開心」、「好快走」。

李柱銘又問李國章是否認為陳文敏被否決成為副校一事對是次事件的發生有影響,李認為未必有直接關係,指出最重要的因素是上次對於大學管治的檢討已是 2009 年,已超過了每五年便需作檢討的期限。李國章又指成立檢討大學管治專責小組(Review Panel)是所有校委會成員當時一致通過的決定,指「如果你話要做一樣嘢,就即刻去做㗎啦」,自己的想法是兩個月便能成立該專責小組。

法庭在下午四時半休庭。法官表示明白李柱銘與李國章相識多年,但希望往後的問答會減少閒談。案件明天九時半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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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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