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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今到高院提選舉呈請

2016 年 10 月 7 日

【學苑專訊】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今日(10月7日)到高等法院就新界東選舉主任何麗嫦取消其二零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參選資格申請選舉呈請。案件除了會傳召何麗嫦外,亦會傳召九位當選的立法會議員。

梁表示其呈請理據包括選舉主任應保持政治中立,法律上亦無賦予選舉主任權力去檢視候選人是否真心擁護基本法,而梁已經簽署參選要求的提名表格,選舉主任之後的無理要求如簽署確認書等亦已做足,但仍未獲得選舉主任信納,其舉動明顯超越本身權力及違反香港人權法。

被問及呈請勝算時,梁回應指基本上受過法律專業訓練的人士中,「(十個有九個)都會答你我好大機會會贏」。照常理推斷勝算甚高,但政府可能有後著如人大釋法,現階段很難評論政府會有何動作。梁續指,假若選舉呈請勝訴,而最終裁決並非離下屆選舉日期太近,整個選舉會重選。過往選舉呈請的案例普遍需時甚久,大約在選舉一年後才在高院審訊,亦要考慮審訊時間,政府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的可能,因此相信過程漫長。

梁稱早前申請的司法覆核和今次的選舉呈請都是根據《基本法》賦予的人權作出挑戰,「如果我唔擁護《基本法》就唔會咁樣做啦」。他續指《基本法》是暫時能保障人權和法治的小憲法,現階段只能依靠《基本法》作出呈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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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0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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