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彌明稱自己憑身份證副本獲准投票
【學苑專訊】今日較早前人民力量陳偉業表示,有票站主任接受選民以身份證副本作為文件身份證明文件投票。根據《立場新聞》報導,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評論事件時稱,沒有規定一定要使用身份證正本作為身份證明文件。[1]
袁彌明在約下午二時在其個人 Facebook 戶口發表影片 [2],表示自己早前親身嘗試使用其身份證副本投票,最後獲跑馬地票站主任接納。袁稱,票站主任聲稱自己憑「肉眼」判斷該身份證副本為真實,亦有比較副本上的資料與選民登記冊資料是否相符。袁批評此做法「兒戲」,因為副本非常容易造假。袁引又述票站主任,指只要是有名字、外貌以及身份證號碼的文件,例如回鄉卡及長者卡,皆可以用作投票。
註:
[1]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9%99%B3%E5%81%89%E6%A5%AD%E6%8A%95%E8%A8%B4%E6%9C%89%E7%A5%A8%E7%AB%99%E6%8E%A5%E5%8F%97%E8%BA%AB%E5%88%86%E8%AD%89%E5%89%AF%E6%9C%AC%E7%99%BB%E8%A8%98-%E9%A6%AE%E9%A9%8A-%E7%84%A1%E8%A6%8F%E5%AE%9A%E8%A6%81%E7%94%A8%E8%BA%AB%E4%BB%BD%E8%AD%89/
[2] https://www.facebook.com/ericayuen/videos/10154043925866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