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政府︰立會參選人若「鼓吹港獨」 有效提名資格成疑

2016 年 7 月 14 日

 

【學苑專訊】政府於今天(7月14日)下午5時40分發聲明[1]指,要求有意參選二零一六年度立法會選舉的人士,「依法作出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聲明及提交相關確認書」[2]。

原文指,「根據《立法會條例》的規定,有意參選者須於提名表格聲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而政府警告相關人士,主張港獨將違反作出「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此聲明的內容,如《基本法》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政府亦認為主張「港獨」的人參選會為選舉帶來「不明確性」。為使選舉「嚴格依法」進行,故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事務處及選舉主任將於九月立法會選舉「嚴格依法辦事」,「要求有關人士依法作出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聲明及提交相關確認書」。確認書提到「任何人在與選舉有關的文件中作出他明知在要項上屬虛假的陳述,或任何人罔顧後果地在該等文件中作出在要項上不正確的陳述,或任何人明知而在該等文件中遺漏任何要項,均屬犯罪」。

註:
[1]特區政府就2016年立法會選舉的聲明: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7/14/P2016071400748.htm
[2]確認書:http://www.eac.gov.hk/pdf/legco/2016lc/reo-n-confirmation-2016lc.pdf

下一則
上一則
2016 年 7 月 14 日

關於作者

學苑編輯委員會